信报讯(记者王菲)昨天,一场名为“菲利普之夜”的音乐会在北京音乐厅举行。演出方事先宣传郎朗将出席并演奏钢琴曲,但是,演出过程中主办方遗憾地告诉观众,“郎朗因病不能演出”。更没想到的是,当记者向郎朗的商务活动代理人约翰询问郎朗病情时,约翰告诉记者,郎朗从未答应过参加这次演出。
郎朗不是因病缺席演出
昨天,一场名为“菲利普之夜”的音乐会在北京音乐厅举行。在上半场的歌剧演出过后,观众们却没有等来他们期盼已久的郎朗。演出方的解释是,“郎朗因病不能参加演出了”。
记者随后致电约翰。他告诉记者:“郎朗根本就没有答应要参加那场演出。原因是,他早已和中国爱乐签订了12月31日和明年1月1日演出新年音乐会的合同,合同中明文规定:在演出前后20天内,郎朗不能在北京接任何其他的商演,因此我们不可能和‘菲利普之夜’再签署演出合同。严格来说,他们用郎朗来宣传也是不合法的。”
郎朗代理人:不可能参加
约翰还告诉记者?熏“菲利普之夜”的组织单位是中央音乐学院所设的某音乐节组委会,他们很久之前就在媒体上说郎朗要来参加演出,“但我们一直都不知情。”约翰说,“我们还是12月底自己在网络上看到这个消息的。我们知道后就主动与对方接洽,指出我们根本不可能参加这场演出。”
郎朗非常苦恼
记者了解到,郎朗为此事非常苦恼,并在前天主动约对方到酒店商谈此事,但一直等到夜里3点,对方也没有露面。那么郎朗作为菲利普的代言人?熏是不是有义务参加“菲利普之夜”的演出呢?对此,约翰反驳道:“我们与菲利普签订的合约中,只有以形象为其代言的义务,而没有要参加其赞助演出的义务。”
昨晚,记者试图联系“菲利普之夜”演出方,但一直没有结果。
(责任编辑:阿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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