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张慧在传媒大学培训时,在租住房屋内因煤气中毒死亡。张慧父母因而将中国传媒大学、房主王某以及转租人孟某同时告上法院,索要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38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昨天,朝阳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张慧是家中的独生女,她的父母说,今年11月3日,张慧拿着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的《招生简章》,入校参加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培训班学习,并在学校安排下住进了附近珠江绿洲小区的出租房。
11月12日,张慧被发现死在房内,法医尸检后认为她死于一氧化碳中毒。经警方调查,张慧是在11月10日晚上中毒的。当时张慧正在房间休息,厨房的燃气热水器管道接口脱落,一氧化碳泄露。此外警方还了解到,张慧所租住房屋的房主是王某,王某将房屋出租给房客孟某后,孟某又将床位及房间分租。
“张慧曾多次在钢琴、舞蹈等比赛中获奖,后来成为东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在东港当地小有名气。”张慧父母在起诉书中这样说。他们认为,中国传媒大学安排张慧在校外居住,却没有给她提供安全的环境。而且张慧11月11日中毒后没来上课,学校也没有重视,从而错过了抢救时机。另外,王某与孟某出租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也应对张慧的死亡负责。
对此事,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一名老师说,学校为参加培训的学生统一提供的是4到6人的集体宿舍,张慧所住的房屋并不是学校安排的。这名老师还说,学校规定每名学生一学期误课不能超过1/3,学校不会因为学生一天没来上课就去找。 (责任编辑:小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