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中)自己花两百多万元买了两套房子,却迟迟用不上热水。为此,著名演员刘蓓和欧陆经典小区的几十位业主一起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判决开发商应赔偿刘蓓8万元的合同违约金,同时起诉的其他业主均领到了一审胜诉判决。一审判决后,开发商对所有案件均提出上诉。
2003年12月,著名演员刘蓓与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247万余元的价格,购买了朝阳区欧陆经典小区的两套房屋。
刘蓓称,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去年1月31日前保证业主能够正常使用生活热水,否则将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而实际上,直到去年11月22日,开发商才为刘蓓家提供正常的生活热水。在此期间,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给刘蓓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此,刘蓓以开发商严重违约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则表示,该公司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只是刘蓓自己把合同条款理解错了”——当初公司承诺的仅是“将保证热力供应的基础设施完成”,至于能否实际供应,与该公司无关。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可正常使用,不仅意味着具备开通条件,更应该意味着能实际投入正常使用”。因此,开发商迟至去年11月22日才让业主正常使用热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应赔偿刘蓓合同违约金8万元。判决后,开发商针对此案提出上诉。
今天上午,刘蓓的代理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曹开旺告诉记者,在欧陆经典小区,因为热水问题走上公堂与刘蓓“并肩作战”的业主至少有几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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