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一位来自南方的青年歌手丁汀(丁汀博客,丁汀新闻,丁汀说吧)以春晚导演组“不作为”为理由,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书,将春晚导演组告上了法庭。
丁汀是一个青年歌手,梦想有一天能站在春晚舞台上,他为春晚量身打造了一首《爱应该快乐》,但是这首歌曲连初审都还没过就给毙了。 “我觉得并不是我水平不够好,而是因为我名气不够大。”丁汀认为,自己作为新人非常符合今年春晚提出的“推新人”计划,但是导演组却对他们这些新人置之不理:“现在的导演们去‘拜码头’的,依旧还是往年的那些‘大牌’,对我们这些新人根本就存在观念上的歧视,仅仅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的工作就是失职的。”为此,他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将春晚导演组告上法庭,并索赔精神损失费2007元。
记者致电2007年央视春晚节目组,对于“不作为”的提法,总策划秦新民表示不敢苟同:“实际上我们的努力工作是有目共睹的。”
春晚剧组认为,从春晚启动到现在,春晚剧组不知道开了多少次会,在今年筛选节目中,导演组曾经不辞劳苦地奔赴于四川、贵州、东北进行节目考察。春晚剧组认为,可以理解这名选手的心情,春晚考虑“老面孔”多一点,主要是因为他们已经得到了观众的认可。如果这个歌手的作品确实是好的,我们肯定也不会排斥。对于目前春晚引来的官司,他们认为现在还不是通告媒体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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