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中国京剧院艺术指导、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原任中国京剧院第一副院长,文艺一级,享受国家特殊津贴,曾任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青年联合会第六届常委,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京剧院艺术基金会理事。
提起刘长瑜,人们自然会想起《红灯记》的小铁梅。这个风靡一时的舞台形象,曾使刘长瑜的名字蜚声四海,享誉八方,李铁梅——刘长瑜,成为一代人心目中的青春偶像。然而,刘长瑜在京剧表演艺术上的成功历程,并不是起始于《红灯记》,也远远未歇止于李铁梅。早在《红灯记》之前,她就成功地主演了《卖水》、《春草闯堂》等优秀剧目,曾经轰动一时,为京剧界专家和观众所瞩目,刘长瑜因而一举成名。
《红灯记》之后的二十余年间,她在京剧表演艺术上的探寻和求索,可谓披坚执锐,奋进不息。尤其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是刘长瑜在京剧舞台艺术上不断探索,不断取得新的成功,因而再度辉煌的艺术鼎盛时期。她在京剧花旦表演艺术上所作的创作和取得成就,为世人所称颂。这期间,复排并出演了《卖水》、《春草闯堂》、《辛安驿》等早已演熟的拿手戏,并且与合作者一起,对《春草闯堂》等剧进行了从头到尾的细致加工与锤炼,使之在艺术上更臻完美,表演上更具魅力。一九七九年刘长瑜以这三出戏一举轰动香港,海内外几十家报刊争相报导,被誉为“中国第一花旦”。如今,京剧《卖水》、《春草闯堂》已成为刘长瑜舞台表演艺术的代表作,为祖国戏曲表演艺术宝库增添了珍贵的财富。
1959年5月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中国戏曲学校的刘长瑜,当年便在本校试验剧团,担任主演并从事教学工作。1962年6月为加强中国京剧院年轻演员阵容,又被调到中国京剧院四团担任主要演员。1964年在国家领导人周恩来、乌兰夫、彭真等同志的倡导下,举办的全国现代京剧汇演被调到剧院一团参加《红灯记》的排演工作,扮演“铁梅”。1971年《红灯记》被拍摄成彩色电影。同年参加了现代戏《平原作战》的创排工作,并在剧中扮演了小英子。1974年参加现代戏《草原兄妹》的创排立戏工作,并在戏中扮演斯琴。
艺术上的卓越成就,使刘长瑜获得了种种社会荣誉:
1979年文化部举办建国三十周年演出,她因演出《红灯记》荣获表演一等奖。
1981年演出的荀派名剧《红楼二尤》获文化部颁发的个人表演一等奖。
1982年参加拍摄的电视戏曲艺术,以全票获首届电视“鹰像奖”。
1983年荣获首届《中国戏剧》梅花奖。
1992年荣获中国唱片社颁发的金唱片奖。
1992年在梅兰芳金奖大赛中,荣登金奖榜首。
1995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7年参加中国文联“德艺双馨”中青年艺术家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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