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12日消息:三年前,义乌服装企业能达利公司请香港演员汤镇宗作服装品牌代言。三年后,能达利公司及其在成都的一个销售商,却被汤镇宗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49万元巨额损失。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日前受理了这起因涉嫌超期使用明星肖像引发的官司。
据汤镇宗的代理律师沈洋介绍,2003年6月6日,汤镇宗与浙江能达利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由汤镇宗担任该公司西服和衬衫两类产品的形象代言人。随后,汤镇宗配合能达利公司拍摄了相关宣传图片,以供在广告宣传和产品标签中使用。
“本来协议到去年年底就已到期,但今年5月,汤镇宗到成都拍戏,意外在成都市金牛区宏泰百货经营部,看到自己的肖像图片依然印在能达利产品及宣传广告上。”沈洋说。
汤镇宗见此情景吃了一惊,于是派人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涉嫌侵权的,不仅成都这个经营部,能达利公司厂区、产品展示区内、公司的互联网主页上,都仍在使用其肖像图片,各地区经销商也在继续经销带有汤镇宗肖像图片的产品,并使用有其肖像图片的广告。
汤镇宗于是聘请四川律师沈洋,一纸诉状将宏泰百货经营部和能达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45万元及精神损失费4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能达利公司董事长陈溪见。他认为,这个官司主要是客户的事情,跟他们没有什么关系,公司已经在跟汤镇宗协商解决。沈洋律师则表示,他至今没有接到能达利表示要协商解决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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