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女王的“上流史”
许纯美既非歌星也非影视明星,她出名很奇特。2003年,有个12岁的流浪女小云被发现睡在卖场,卖场快关门的时候她躲起来,等卖场关门,她就在卖场里吃东西,吃饱了就睡在卖场里的展示床上。小云被发现后,她说她的母亲是许纯美,父亲是郑奇松,一开始人们都不相信,以为是流浪儿惯常编的谎话,经过调查,警察局发现她确实是豪门的女儿,于是一些电视节目开始采访许纯美。然后人们发现,许纯美根本不认这个女儿,也拒绝接受她。她说她是前夫的前女友投胎来讨债的,并且“小云这孩子,不是调皮,不是不乖。她是毒,毒蛇的毒”。而后,许纯美在节目中的“偶们上流社会”等等吸引了大家的眼球,而竞争激烈的综艺节目也敏感地嗅到了这个老女人身上的硕大卖点。
许纯美小时候家境很不好,那时候,她父亲在爸爸在圆山动物园替人拍照赚钱,常遭客人辱骂。“十二岁时,有个外国人作势要打偶爸爸,偶爸爸跪地求饶,偶在旁看到那幕,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成为有钱人!”父亲辛苦,她也在工厂当童工贴补家用,操作机器时,差点把拇指切断;在西餐厅打工时,还被诬赖偷吃冰淇淋,含冤流泪辞职。稍微长大后,她一天有五毛台币的零用钱,要存五天才够吃一碗阳春面。有天她走进面店跟老板说:“麻烦你,油葱、豆芽菜、面可不可以再多一点?”老板不客气地回说:“如果我面给多一点,就是大碗的价钱!”又有一次她看同学吃面包,忍不住问:“可不可以借我两块钱?”没想到同学不屑地告诉她:“滚一边去,穷鬼!”后来,当许纯美开着奔驰轿车回到老家时,看到当年辱骂她的同学骑着脚踏车替人打扫,她还感慨地说:“人世间的变化真大!如今我开着轿车,她却是替人打扫厕所的清洁工。”
许纯美18岁时,被富豪李文清强暴并强娶为妻。“那时候,他们家办“杀猪公大拜拜”——一个民俗,我和我的朋友同学很多人都去,吃饭中间,他说带我去看看他的新房子,我就去看,他把门烦琐了,然后就把我强暴了。我告诉了爸爸妈妈,他们就把我嫁给他了,因为他也算有钱。”许纯美说这次婚姻带给她一辈子的阴影。李家是个大家族,所以她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只要有点争执,他们一家50多口一窝蜂都站在他那边,所以后来我们就离婚了”。
25岁,她改嫁商人郑奇松,许说:“偶先生在日本买了六栋摩天大楼,在台湾有三十几间店面,偶现在靠收租过日子,每个月三百万;偶公公郑金涂日据时代就购下江山楼,夫家从事迪化街布市生意,公公和台湾香蕉大王还是结拜兄弟。”但没几年,她的第二任丈夫因肺癌过世,留下数亿财产给她。后来她与第三任丈夫黄海明再婚,不久,她和牛郎情人林宗一偷情,被黄海明捉奸在床,为此两夫妇大打出手,更上庭互告,并申请离婚。2006年3月,台北法院日前判决许纯美与黄海明离婚,许纯美如愿得到她与前夫住的“至善天下”的豪宅。
这就是许纯美的“上流史”,她说她的身价跟传说中的差不多。她的名言之一,是“要当上流社会人士,第一就是要有钱。”她还多次说,“如果你想要去,偶可以带你进去,还可以借衣服给你穿”。在诸多综艺节目里,她都被当作谐星对待,——这些“上流话”也是那些节目巴不得她来讲的。但她明显不是搞笑的谐星,她根本不用搞。而台湾媒体对她持久的关注,与去年内地对芙蓉姐姐的关注有些类似。而业内人士分析,这也是“台湾社会严重弱智化”的征兆,大众热衷于观看屏幕上的疯话演出,自身也偏爱在日常生活以疯话来逃避日益增加的苦闷,回避以理性的力量来考察、深究问题的根源。还有人用“集体嗜血”批判媒体对这样一个精神存在问题的人的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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