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起,国家版权局就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9月14日,在卡拉OK版权收费事宜中作为合法沟通、协商渠道的中国音像协会卡拉OK行业联盟委员会有关代表在上海举行了记者座谈会,首次向大家透露了有关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进行协商,并得到了正式回函的基本情况。
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家版权局向卡拉OK营业场所收取版权费的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一位不肯透露名字的全国卡拉OK联盟代表孙先生透露,近日在给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关于卡拉OK歌曲版权收费的建议函”中,卡拉OK联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要求收费不应一视同仁,主动付费的卡拉OK厅和不主动付费的卡拉OK厅应该享受不同的待遇,该意见基本上得到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认可。同时他们还提出“只能面对一个交费窗口”、“所交费用必须涵盖所有的权利,即一次交费包含了词曲、播放、复制三种权利”等在内的七项诉求。
据孙先生介绍,目前联盟和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达成的初步成果是:“联盟代表一定数量的卡拉OK经营者统一向集体管理协会缴费,将享受到从价格和交费方式的优惠(这个优惠额度基本上是7折),并可免费获得正版新歌等,从而使联盟成员的利益得到保护。”据介绍,全国目前已有上千家卡拉OK加入联盟,至于新的收费标准正式公布是否会引起KTV价格的上涨,孙先生则表示这个取决于不同商家各自的判断。
据悉,上海文化娱乐协会卡拉OK专业委员会已经通过自己的途径,向中国音著协提交对收费方式和标准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其中他们提出了“每间包房每天1元”的收费建议。 (责任编辑: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