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纯美因教唆同经纪公司艺人王馨作伪证,要王馨向法官称前夫黄海明拿刀威胁她、甩她巴掌,前天法官判她三个月徒刑,不能易科罚金、缓刑,若之后上诉失败,她就得入狱服刑;昨她语气低落:“我衰透了!被告还要被关,他(指黄海明)告我33件官司,写几张状纸,就已赚了100万元(约5万新元),还真好赚。”
许纯美若上诉失败要坐牢3个月。
2004年4月,许纯美以黄海明殴打她为由,向士林地院声请家暴保护令,为顺利取得保护令,她请当时同属“亮点演艺事业公司”的模特儿王馨出面作证。
黄海明反控许纯美“教唆伪证罪”、控王馨“伪证罪”,事后在法庭上,王馨坦承作伪证,获判三个月徒刑、缓刑两年;许纯美则被判三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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