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备受媒体关注的“郭德纲被师傅状告诽谤一案”原定于昨天上午在大兴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但由于原告杨志刚方提出异议,认为该案应公开开庭审理,法官在开庭后不久决定休庭,并表示合议后决定是否公开审理及再次开庭日期。
昨天一早,作为刑事自诉案的被告,郭德纲在其德云社同事的陪同下走进大兴法院。由于原告杨志刚是以“诽谤罪”起诉郭德纲的,因此该案属于刑事自诉案,郭德纲也就此成为国内明星刑事自诉案第一被告人。
事情源于郭德纲今年3月在博客上公开发表的《我叫郭德纲》一文,文中称,郭在天津红桥文化馆学艺期间,馆长兼师傅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排挤老馆长”、“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此后,此文被多家网站转载,且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在《读库》以及一些平面媒体上发表。
杨志刚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因此委托律师以诽谤罪将郭德纲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郭德纲承担诽谤罪刑事责任,公开道歉、恢复自诉人的名誉。
开庭前,法院通知双方,由于此案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将不公开开庭审理。对此,杨志刚生气地说:“郭德纲说我跟女同志咋地咋地的,法院就说我有隐私了,还要保护我隐私就不公开了。我能有什么隐私!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干吗要保护?我不怕隐私,我不需要保护,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为什么不公开?我要求公开审,大大方方地审,人越多越好。我是自诉人,我有权利要求此案公开审理!”
据知情人介绍,在法庭上,法官向双方核实了出庭人员身份后,庞标律师立即提出公开审理的要求,因此案件尚未进行到具体案情的审理,而郭德纲也只在法庭核实身份时说了话,其他的都还没有提到。
休庭后,郭德纲还是在同事的簇拥下走出法庭。他对追问的记者先说了句“还没轮到咱说话呢就完了”,之后又表示:“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审理和判决。”随后,他们驾车离去。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问他们这一方是否希望此案不公开审理。王海表示他还没见到郭德纲,自己也没有介入此事,所有事情都已委托律师处理,而他们相信法院的决定。 (责任编辑:小肥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