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房地产商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朋友参加了央视经济频道的《赢在中国》遴选商业精英活动,为帮朋友晋级并获得该节目1000万元的投资奖金,他开赛以来雇佣了10人为其网上投票,日最高投票量近万张,其中一人一天就投了1300张。 他的朋友因此从全国3000名参赛选手中晋级108强。有网友抗议,如此“买票”不能反映民意。
“买票”者说
投一票付两角钱
“冠军将获得1000万元创业投资,在真金白银刺激下,大家都快疯了!”陈先生坦诚相告。
按照比赛规则,36强中的4人以及12强中的2人是由网上得票数决定。陈先生告诉记者,6月初以来,他已成立一支10人团队,其中7人是大学生,3人是农民工。受雇者每注册一个ID(即雅虎电子邮箱)并投票便可得到两角钱的劳务费,陈先生已为此支付了至少2万元。为防止作弊,该节目规定,一个IP地址最多允许使用10个雅虎ID,也就是一台电脑短时间内最多只能为同一选手投10票。这显然无法满足后援团的需求。陈先生布置给“团队”的对策是,用一个IP地址投满10票后,立即将网络断开,再次打开网页便可获得新的IP地址,继续注册ID投票。日前,从全国八大赛区的3000名选手中选拔108名选手进入电视大赛过程中,该团队日平均投票近万张,其中一名大学生日投票超过1300张。在陈先生的帮助下,朋友的成绩已经很靠前。陈先生说:“有选手得票数接近30万张,能有30万人为其投票吗?”他表示,“大家都在如法炮制投票机器”。
网友反映
“买票”数量岂是民意
一位网友在“赢在中国”论坛留言认为:根据选手得票数晋级,原本是为了反映民意;采用网络而不是短信投票,想必节目组是出于为创业者省钱考虑——这些都是节目组的好意。但由于规则设计存在漏洞,被“投票机器”钻了空子,使这次活动的网络投票失去了存在意义,根本不能反映“民意”。有网友反映,有选手公然贴出“请不要给我投票”的帖子以示“无声的抗议”。
此外有参赛选手建议节目组修改投票规则:36晋12时规定可以在同张选票上一次性选1至12人(但最好只选1人),而且一个ID每轮只能投赞成票和反对票各一次,多投无效。
内部人士 反对票可弹劾投票机器
对于此次活动出现的“买票”现象,节目主办方不愿表态。而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表示,“绝大部分选手要通过专家面审环节来确定能否晋级,但不排除‘买票选手’入围的可能性。”该人士表示“只有那些实力不足的‘心虚’之人才会靠‘买票’来获得入场券,但走到最后还是要经过专家审核的。一旦某位选手不合乎要求,即使得票再高也将被淘汰。”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主办方也设置了投“反对票”的机制,借此把投机和作弊之人“弹劾”出局。他认为,通过“赞成票减反对票”得出的“有效票”便可以表达民意并体现进行纠错监督。但实际上,设置“反对票”对“买票”者并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相关链接
“赢在中国”新闻回放
2006年3月29日,央视正式启动了大型励志创业电视活动“赢在中国”。该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寻找5名最具创业潜质的华人创业英雄,冠军将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权;亚军将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权;第3至5名将各获得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新设企业经营权。同时,这5位胜出者还将拥有各自企业20%的股份,出任该企业的CEO。两个月内,“赢在中国”报名人数已逼近10万。 记者
王猛 (责任编辑:老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