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许青红)印小天与经纪公司广东润视的合同纠纷案将于7月6日上午在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昨天印小天首次开口,叙述了事件始末。
印小天说,2005年2月他与润视签订经纪合约,但合作不到半年,他发现润视违约:未按时支付片酬,不提供佣金使用明细。2005年7月,润视要求他在拍摄《窗外有张脸》期间兼拍《派克式左轮》,让他不得不在两个剧组间来回奔波,极度疲劳,但还是影响了拍摄,给两个剧组造成了损失。 印小天说:“我完全听从公司安排,他们却以我擅自离组为由,把全部责任推给我。”2006年1月25日,印小天提出解约被拒绝后,于2006年3月提起诉讼。(责任编辑: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