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电视剧审查制度,是各报批单位在所属省市自治区审查,比如说你这戏是以广东电视台的名义报批的,那么就在广东省广播电视厅审查;如果是总局下属的管理部门,比如说广播学院报批的,就在总局审查。如果是中外合资或者合作的电视剧,也在总局审查。
电视剧要通过审查不容易,要通过总局的审查就更难了,很多公司避免使用境外演员,为的就是避开在总局审查。
比总局审查更难的,是中央电视台的审查。一天下午,我再次深深感觉到了这一点。
当天,我去一家制作公司开会,该公司最近在筹备一部上世纪30年代的大戏,讲述一个草莽英雄的故事,大纲写得很精彩,大气磅礴,又邀请了名导加盟,中央电视台十分认可,准备投拍,在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行内人一般简称为“一黄”),可是在正式开始写剧本之前,必须要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拍摄这部电视剧?
光说这个电视剧好看、大气是不行,这不是它能上“一黄”的理由。能上“一黄”的每一部戏,都必须有坚实的理由,比如《大染坊》,就是“反映民族企业在列强环伺下的自强不息”,比如《刘老根》,“反映现代农民和农村商业弄潮”。我们这戏,也要找到一个类似的主题。
经过两小时的磋商,我们认为可行的主题是:该片通过描写一个草莽英雄的成长,塑造了一个支持革命者的典型(因为该草莽没有参加革命,所以我们后边给了它一个资助革命的行为),这是国内荧屏上尚未出现过的人物形象……制片人皱着眉头说:不知道行不行,此外,央视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个故事一定要发生在上世纪30年代?
这个问题,要回答是很容易的:因为总局发文限制了古装剧的播出,所以我们只好写30年代了——解放后就没有造反的草莽英雄了。可是,这个回答也不是能够给央视的回答,我们的回答只能是:资助革命的行为,只能产生于那个年代。
我曾经给中央电视台写过一个系列的侦探剧,当时他们也十分喜欢,但是同样的问题就来了:我们中央电视台为什么要拍一部侦探戏?光说精彩悬念是不够的,就算说打击罪恶也不够,一定要找到一个十分充足的理由,才能让中央台来拍一部侦探戏。我找不到,只好改为跟地方台合作了。
目前为止,我的戏只有一部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似乎对我的专业生涯也没有什么帮助。前段时间,我去年写的一部戏打算在央视播出,送去审查后,拿回来几百条修改意见,按照这些意见修改了交上去,又拿回几百条新的修改意见……几次之后,投资人彻底投降了:我不走中央台还不行吗? (责任编辑:乐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