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元投资的大制作,让众多观众对《电影之歌》心动不已。尤其是成都观众,更是为即将在6月17日、18日在锦江大礼堂上演的大型多媒体音乐剧《电影之歌》欣喜若狂。昨日记者从《电影之歌》制作人杨健处获悉,虽然整台音乐剧花费了2000万,其实演员的出场费都非常少,超过1500万投资用在舞台、服装和音乐方面。 而为了保证演员真唱的效果,专门花了112万元购买麦克风。
在常人眼里,2000万元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是对音乐剧的投资来说,并不算多,7年前,香港天星娱乐公司就投资1亿元港币制作《雪狼湖》。据悉,《电影之歌》剧组在演员身上花的钱要少得多,“张靓颖演唱没要钱,张婉婷、罗启锐的报酬只有他们拍电影的四分之一,全部都是象征性拿钱。”杨健向记者坦言,付给演员“象征性”的意思是出场费最高都没有超过5000元,最少的只有几百元。
人省下的钱都用在“物”上了。在《电影之歌》当中,舞台、服装和音乐占去了近1500万元的投资。杨健介绍,剧组在保利剧院原有的舞台上又搭了一个舞台,把整个剧场前台后台垫高了30厘米,下面装满了机关。为了在这个30厘米舞台下藏马达,他们出国七八趟,从德国定制了60多套马达,制作出来后申请了专利,要求德国厂家,以后这个型号的马达只能卖给《电影之歌》。这套按自己要求公转、自转的舞台就花了600万元。因为是多媒体音乐剧,所以张婉婷把袁泉放到特景棚,配上旧上海装扮拍。“拍出来的袁泉被糅到新闻制片厂提供的上海沦陷、民众逃生的纪录片里,按实际比例调整大小,这样老电影里就有了袁泉。这段多媒体花了170多万元。”
《电影之歌》在筹备阶段曾向安德鲁·劳埃德·韦伯取经。制作过《猫》《歌剧魅影》等音乐剧大制作的韦伯提醒剧组,在百老汇,一出音乐剧要成功,场景转换要控制在26-30场之内,而且最好场景可以重复使用,因为30场就是人力物力的极限。《电影之歌》有39个场景,剧组对韦伯的建议做过讨论,但还是觉得30场之内完全无法表现100年的“宏伟历史”,最后的结果是,缩减成33场。“我们在演出时肯定做到真唱,如果观众发现假唱我们当即退全场票款!”就是为了真唱,杨健付出了112万元的代价。“因为我们需要28个无线麦克风,一个价值4万元,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便投入了100多万!”
(责任编辑:苏美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