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散淡客)
子曾经曰过:“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个伍思凯拍案罢评事件,几小时内就传得沸沸扬扬了,视频、时评、观点调查、论坛灌水、博客文章……一应俱全。实在让人不得不感叹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的“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呀!相形之下,俺这个散淡之人于事件爆发一周后才发表评论,似乎显得有些过于后知后觉。 然事情静观之后产生的言论,大抵与快速反应的会有所不同吧,而既然有了言论不吐岂能快哉?
俺看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又将有一知名小哥要糟口水之灾了,轻则道歉赔礼以谢公众,搞不好一世英明扫地、甚至被迫淡出江湖。大概很多看官都会与某有同样的揣测吧。但在游走了各大网站之后发现,实际上的结果却与俺的臆测大相径庭,也是俺对于此次“拍案事件”的惊奇所在——各类网评、博文、灌水多为支持的声音,中立者次之,落井下石者、趁火打劫者、挥棍搅屎则甚少了。不说小伍淡定而本色的自述,不说粉丝团高举
“54K”
大旗的支持,不说《扬子晚报》叹息国人缺乏幽默感的时评,也不说新浪网上对于“小伍是否应该离席”的调查、和它在近万选票中得到的高达88.41%的支持率……我们只谈可能有过相同的经历、或者也许对当事人有所了解的第三者对于此事的感受。
在诸多文字中,有两篇博文甚是乍眼,也确实是俺没有想到的。一是程青松说:《如果我是伍思凯,也会拂袖而去》,另一是黑楠云:《伍思凯,别为他生气,就权当一把唐僧吧》。这两篇豆腐块的夺目之处并不在于它们的文字,而在乎于写字的人和他们的观点。虽然去年黑楠因超女而名噪一时的时候,小伍还不知道“梦超之争”为何物;虽然程青松与超女节目本身没有任何关系,但毕竟他是北京凉粉协会理事、资身名人凉粉。人说同行是冤家,他们都没有任何一定要挺身而出的必要和理由,但他们却都主动站出来为一个在多少有些对立的节目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同行说话。应该说,这是黑楠和程青松的德行的自然留露,更本质的原因,也许应该是事件本身的是非公道所在、和小伍本人多年的修为。如果说闯荡江湖的至理名言是“以德服人”,那这次的事件足以说明,伍思凯是做得很好的了。
若说“小伍拍案”是基于一个“德”字,俺写文章就得讲一个“理”字。根据以上事实,在一翻地毯式的冲浪和浏览之后,本人对于此次“小伍拍案”事件有以下的总结性感受。
一、古人云“高处不胜寒”,但是能够行至高处、并多年稳居而不坠者,必有其足以抗寒的过人之处。
个人认为,小伍闯荡江湖的年头以及他的德艺修为在圈内所处的海拔高度是可以用他粉丝团的层次、以及至今传唱的好歌数量来标记的。就像程青松所说:“我是听他的歌‘长大’的……只有内心充满爱的人才会写出那样动人的词曲来。”
黑楠同样感叹:“小伍低调谦和,印象极佳。能把老实人憋急了的事,一定很过分。”公道自在人心,如果说歌迷的激进式的拥戴会有失客观,那能得同行如此的评价应该是可以令一个艺人骄傲和欣慰的。所以,选择小伍做评委实在是《梦想中国》的慧眼独具。而如何能学得前辈的如此德艺,也实在应该是怀揣梦想、或者已是小荷初露的后生们应该考虑的事情。否则上不到“高处”不说,即便上去了,也不过是昙花一现的匆匆过客而已。顶多是有资格在茶余饭后,向从未到过高处的人们感叹一句:上面真冷啊!
二、中华民族骨血里的德心仁厚实在值得夸赞。几千来我们秉承“人之初,性本善”的道德理念,无论何时遇事的第一反应常常还是同情弱者的。
同情弱者之叹源于新浪网的网上调查。尽管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当事的选手缺乏自知之明,但还是有百分之二十的人选择了“可以理解小伍哥,但是离席有点冲动,会对选手造成伤害”。就连小伍哥本人当时也是禁不住选手的哀求,一而再地给了机会,最后才忍耐力崩溃进而拍案道:比赛有规则,没人能在表现不恰当的情况下无限制要求重考的!这大概也算“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了吧。
应该说,做名人难,做一个要给别人挑毛病、决定他人“生死”的名人似乎更容易成为众矢之的。如果你只剩下随和,别人会说你“老好人”,没水平、没个性;如果你严格刻守规则,别人会认为你苛刻,没有同情心、没修养。总之,这个尺度似乎很难把握。不过,我想那些极少数不理解小伍哥拍案之举的人,一定是没有过做评委的经历的。其实,无论你身处何职,生活中的我们经常也会有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情形,我们只要将心换心便可解其中滋味。
本人思绪神游,举一个乍看有些跑题的例子吧。前日,为炫耀华夏京都的古典与现代之完美融合,俺领一美国友人神游著名的后海荷花市场。一夜把酒临风之酣畅心情搁置不表,待我等尽兴之后欲离去时,行至荷花市场牌坊下,只见一老人身高丈二、银发铜颜,笑容可掬径直迎向我们,出招曰:“行行好吧!”朋友因对中文一窍不通而径直从老者身边走过了。没想到老人实乃高人也!一个箭步跟上前来,大声喝道:“Hello!”闻此语惊得俺是一个趔趄呀,朋友也是惊诧莫名,无奈回语到:“Hello,
China!”
后话就不再赘述了,我们最后当然还是经不住老人的一路紧随将手里打包的精致糕饼全数与了他。尽管朋友事后忘了此事,一再强调那一晚有多令他留恋,我还是对于那句“Hello,
China!”耿耿于怀,甚觉作为主人的骄傲之情受到了羞辱。
话题似乎扯远了,我们到此收网。我想很多人都会有过差不多的经历。如果说将苦苦哀求的选手比为beggar,似乎有些过激。但是,作为一个面对此种乞求的人,当事者的心情应该同样的。也许他们真的不容易,也许他们是需要帮助,但有些时候是你不想给,有些时候是你不能够给。试想一下,当你不能够给而且耐心解释了理由,但面前的人还是不停的伸手扯住你的衣襟时,你是否就能理解小伍当时的心情和拍案之举了呢?
另一方面,当事的选手确实让我想到了一句老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靠乞求是不可能得到别人的赏识的。就像如果你只能画《小鸡啄米图》,你又怎么能要求别人相信你是唐伯虎呢?若将喜欢用博人同情换取受益归结于民族的性格弱点的话,俺估计是一定会被板儿砖砸死的;但如果说,很多人经常愿意习惯性地利用中华民族普遍存在的善良同情之心,而通过不顾及甚至打破即定规则的方式获得认同,似乎就更能令人接受一些了。但这实际上应该是在不断发展的规则社会里,需要努力杜绝的事情——即便《梦想中国》只是一个选秀的电视活动!我想,这大概也就是很多人为小伍这个坚持原则的音乐人叫好的原因所在吧。
散淡之人,乱评时事,只陈自家观点,算“姑妄言之”。事后反省自己,总觉得,祖师爷留给我的血脉里已经有足够多的善良和怜悯之心,也许,更需要补充的,就是此等拍案而起的性情之举!如此多的看官站出对此事大呼“小伍拍得好”,可见国人也是呼唤和具有拍案精神的。为了证明俺也是性情中人,所以站出来写这千言的《新拍案》,还忍不住要于这末了附上一个大大的字——顶!
2006年5月22日于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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