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之二上海某公司:
我们都是受害人
昨天,本报记者致电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先生。在电话中,对于《同一首歌》给本报所提供的新闻事实基本上表示认可。不过,他强调说:“这场演唱会本身是真实的。我们这台晚会原本叫‘健康生活’,和《同一首歌》没有关系,只是王某用欺骗手段将我们连在一起,之前所作的宣传也都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不过,我们后来在和《同一首歌》接触后,双方的确也有相互合作的意向,只是王某在其中起到了不好的作用,后来因为档期、人力物力等各种原因最终没有达成合作。不过我在回到上海之后,的确与相关媒体进行了接洽,尽量停掉一些不必要的宣传,以便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因为有些媒体的版面已经安排好了,所以一直没有停下来,与《同一首歌》有关的宣传大约明后天可以全面停止。”
华先生认为,王某不但欺骗了公司,同时也给公司的无形资产造成很大损失。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公司与《同一首歌》都是受害者,双方应该联手举起打假大旗。目前,该公司已经通过律师展开行动,最终会追究王某的相关责任。信报记者 张学军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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