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在纵火事件后以后,窦唯该怎么做?昨日,关心他的人们也给出了各自的建议。
张晓舟认为,窦唯应配合司法机关妥善处理此事,对自己在这件事情当中的所作所为负责,“他烧了人家的车,赔偿和道歉是必须做的,我也完全相信,以窦唯的为人,在他清醒之后是一定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唐蕾认为:“我希望窦唯在恢复自由行动之后,能够远离那个复杂的环境,我欢迎他到成都来散散心。另外,我认为一个人要在娱乐时代不被骚扰,惟一的办法就是不理睬,这事也就过去了。当然,很多名人自己被骂时他能忍受,但涉及到自己的亲人被骂时他就很难忍受了,因此这需要很好的心理素质和克制力。”
声音一:
注意理智
窦唯在全国的歌迷不但予此事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还通过网络发帖来支持窦唯。令记者感动的是,在百度的窦唯帖吧里,一直置顶的帖子竟然是:“诸位要理智:不要辱骂杨XX,不要辱骂卓X。”(杨XX、卓X是北京某报报社的文娱版负责人和记者),歌迷们认为:“大家注意理智,不要说不干净的或者过激的话,希望大家通过自己的能力,尽量去各论坛、交流区说出正面的观点,发出各自正面的声音。”
声音二:
解决问题应该选择法律而不是暴力
窦唯可以根据自身的理解,认为媒体报道已超出新闻自由范围,侵犯其隐私权。但是,窦唯必须清醒认识到,他表达愤怒的自由,并不等于他拥有不受节制的表达方式的自由。因为,媒体也会根据自身的理解,认为他们的报道仍然是在新闻自由的范围内,窦唯不可以仅仅凭借自身的理解,而随意地干涉媒体报道自由。西谚云:“你的自由边界是他人的自由”,一位智者更形象地说,“你挥舞拳头的自由到我的鼻子为界”。
解决权利的冲突,解决矛盾纠纷,在现代法治社会,只能遵循理性的轨道,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仅凭自己的理解就对他认为的侵权人施行暴力,除非是正当防卫。窦唯可以表达自己的愤怒,但他应当采取理性的方式表达:他可以召开记者招待会反驳,澄清事实,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完全能做到这一点;他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媒体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他惟独没有权利向记者施加暴力,没有权利毁坏报社的物品,更无权纵火焚烧报社其他员工的汽车。
因为,现代社会之所以能变得更加文明,就在于我们选择了法治,让法院来最终裁决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暴力。窦唯今天有随意毁坏媒体财物的自由,明天他人也就可以随意殴打窦唯,一切都取决于人原始体力的比拼,自由与秩序将荡然无存。(本文有删节)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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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由本报记者 周帅 潘媛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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