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蔡依林去年十月才以八百万元新台币跟Motorola签下代言合约,日前就被目击竟手持Sharp
903SH手机,有失“爱用代言品”责任之嫌,事后她大呼冤枉,并声称自己是因为忘了带手机,才向助理婉容借用,那部手机不是她的,而且她也非常喜欢自己代言的手机。
前天下午,蔡依林在结束新专辑试听会后,到内湖“瑞扬音响公司”录制新歌,筹备美国演唱会事宜,至晚上九时,她抽空到华纳威秀买新衣,一路上她不停讲手机,挑鞋、试衣时也在一直讲。 媒体发现,蔡依林手上的手机不是自己代言的Motorola,那部贴满水晶贴纸的手机,是标榜大屏幕、多媒体功能的Sharp
903SH,售价约两万四千元新台币,目前只有黑色和红色,她用的白色款应是日本水货。
对此,蔡依林的经纪人蒋承缙昨天表示那真的不是她的手机,那天她忘了带手机,朋友和工作人员只好打电话给助理,转接给她,她当然会接着用。他强调大家都知道蔡依林很喜欢代言的手机,所以手机上的水晶图案花了很多时间设计,一共变化了三次。虽然蔡依林坚称手机是助理的,但却把手机放进自己的手袋。问到合约是否到期?蒋承缙表示事关商业机密不便多说,不过他说“此刻发生这种乌龙,又会成为媒体焦点,我们对厂商很抱歉,一定造成他们的困扰,感觉真的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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