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99读书网的“小众菜园”上惊见一帖,正热播的电视剧《长恨歌》编剧之一的赵耀民就编剧署名和权益一事,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赵耀民对于之前该剧在编剧一栏中,署名“蒋丽萍(执笔)赵耀民”一事表示了不满。 虽在电视剧频道的播出带上更改了署名,但赵耀民仍然发帖呼吁观众和读者,能够关注海内外其它台的播出带,以及已经和仍在继续发行销售的音像制品、书籍上有无侵犯其署名权的行为。截至发稿时,记者从该剧导演丁黑处获悉,当初同意更改署名,完全是出于让电视剧顺利播出的考虑。
赵耀民告诉记者,他可以肯定在35集电视剧中,至少有10集以上的内容是由他执笔的,所以,对于在海润影视制作发行的电视剧的播出带和广东音像出版社发行的音像制品中,片头和片尾两处的编剧署名均成“蒋丽萍(执笔)赵耀民”表示了极度不满。
“言下之意是我没有执笔?”赵耀民反问,“在电视剧中,话剧《长恨歌》的材料是被无偿使用的。”
同时,他还对由海润影视开发的《长恨歌》绘画本以及“电视小说”《长恨歌》只署“编剧蒋丽萍”的做法表示了不满。他觉得,如此署名,严重侵犯和损害了他的权益。
但蒋丽萍却向记者表示,她与赵耀民同为改编者,两人在合作过程中,没有任何冲突。“剧本一开始创作时,参与讨论的除了我们俩,还有制片人贺子壮、编辑赵莎等。分工由我写解放后的内容,赵耀民写解放前。初稿完成,导演介入,确定了全剧的风格。在与导演和编辑共同讨论之后,由我对全剧剧本作了修改。”
至于已拍成电视剧中,两人的编剧各占多少比例时,蒋丽萍回答:“这个比例,不能由我来说了算,也不能由赵耀民来说了算。”对于电视小说的署名,蒋丽萍十分坦然:“著作权属海润公司,不属于我。因为赵耀民那时已另创作剧本,是我根据出版社要求,重新写了电视小说。”
而且就赵耀民提及“无偿采用话剧的部分”,就是“搓麻将”那段,蒋丽萍表示,事先征得了赵耀民的同意。而在整个剧中,也只占了一小段。
蒋丽萍一再强调,“我与赵耀民的合作过程中,没有任何不愉快。至于赵耀民与海润的矛盾,我不参与。”
该剧总制片人贺子壮在解释这场署名纠纷时表示,“赵耀民只写了1/3,后因有事没参与,工作全由蒋丽萍完成。她的工作量绝对不是赵耀民所能比的。最后在编剧署名这一栏里,采用了‘蒋丽萍(执笔)赵耀民’的含义是蒋丽萍才是最后的统稿者,并不是赵耀民所理解的那样。”
对于赵耀民要诉诸法律,贺子壮表示,希望通过打官司让大家搞清楚,执笔到底是啥含义。“如此署名,并不表明他没写,打上‘执笔’一词,只是为了表明谁才是最重要的那个写作者。至于后来的电视小说,完全是蒋丽萍写出来的东西,与赵耀民没有多大关系。”
(责任编辑:Ali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