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韩国影星张娜拉诉重庆出版社及北京市新华书店西城分店肖像权纠纷案,如果胜诉,张娜拉会获得30万元人民币的索赔。
原告张娜拉诉称,2005年7月,第一被告出版《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第二被告进行经销。
面对张娜拉的巨额索赔,作为被告的重庆出版社表示这是旧事重提,《甜蜜公主张娜拉》一书的资料和图片由策划人提供,这件事在去年就引起纠纷,在双方的协商下已经解决。因此该出版社目前还出版了另外一本张娜拉的图册《野蛮公主》。(想乐)
(责任编辑: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