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以敏《七剑下天山》主题歌侵权案
主持人大鹏:刚才讲了致中和这个事,刚开始我也介绍了有两个事,在致中和之前有一个关于《七剑下天山》的音乐侵权案出来,这首歌叫空船,收集到柯老师全新专辑《谢谢你让我这么爱你》这首专辑里。 请李响简单介绍一下这个事情的起因。
李响:简单介绍一下来唱这首歌的过程。我们本身跟王勇老师是很好的朋友,因为王勇老师是这次七剑电视剧所有音乐的制作人,也是这个片子的制片人,因为他在做音乐的时候谈到柯以敏小姐,说因为有七剑的片尾曲要求柯以敏小姐过来演唱,整个演唱是唯一演唱者进行演唱这首歌,后来出现的事情就请王老师讲一下。
主持人大鹏:从网上现在得到的一些信息是这样的。在这张专辑里的署名,它的作词注明是王勇老师,作曲是放大空间,也就是王勇老师所在的音乐工作室。后来出现了一个女音乐人叫于江盈,认为其侵犯了署名权、发表权,所以将柯老师以及北京星空巨人传媒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王勇老师简单给我们介绍一下情况。
王勇:法律程序由肖律师说。之前很多人想问这个事,我也是第一次说。这个事让我苦恼了整个半年的时间,造成的损失也挺惨重的。我在这里向以敏表示抱歉,因为本身跟她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是一个很好的合作,让她惹上麻烦,但是我觉得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上一会由律师说。具体我跟于江盈之间的关系,按导演的话讲,拿寓言说是农夫与蛇的关系。
我最初做《七剑》,《七剑》做了整个四年,我既是电视剧的制作人,也是音乐的制作人,因为电视剧并不是我投资的,是斯文,音乐等于是我们放大空间投资、制作的,我也是游戏的策划和导演和游戏的音乐制作人,我跟韩国的音乐人在一起合作。整个的创作方法其实是走一条采风的路,新疆有各个少数民族,差不多花了两年的时间跟我的工作小组进行采风,在采风过程中不断和导演和主创人员在探讨怎么做这个音乐。因为影视音乐我还算是一个专业的影视配乐人,我《从爱情是蓝色》,到《汉武大帝》,《半生缘》,还有梁羽生的《萍踪侠影》,做了20多年的音乐,我认为音乐跟环境,跟戏联系在一起,不能脱离这个,就跟在做音乐的时候,连导演和主创人员都不问,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在不断的研究下,七剑的音乐是100到120段音乐,在后期当中从2005年2月的时候,有20%的音乐是需要重新编曲包括空船在内,为什么去找于江盈呢,之前《七剑》有一批的音乐要做,我已经做了一批音乐,这个音乐是李苏友老师帮我做的,李苏友找了于江盈,我觉得挺好的,她没有做过,几乎任何作品没有,听我的要求做也没有问题。因为李苏友老师是非常有经验的,每个和约签的非常清楚,于江盈收的是编曲的费用,和约上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到我合作的时候,我个人有一点马大哈了,我签了这些东西就交给助手了,助手有一段时间搞不到哪里去,我也没有问这个事情。
总体付给于江盈六万块钱的编曲费,有时候导演他们觉得农夫和蛇的关系,原来不是6万块钱,是4万块钱,导演觉得带一个孩子不容易,多给她两万块钱,后来做了《七剑》,四年第一次拿稿费,拿了10万块钱,跟于江盈说去买机器,她说不用跟我买机器,我说不用,这是我对你的信任,人和人之间最难莫过于信任,在发票上也没有搞清楚,现在还把十万块钱的机器扣在手里。后来为什么发生这个事情也是比较离奇的,因为我去出差了,跟斯文那边说音乐全部做好了,任何东西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是不能改变的。斯文有一个助手,他也是非常稀里糊涂的时候,在打字幕的时候找不着我,因为看小于跟我在一起以后,就问她,他们两个不知道怎么谈的,其结果就是他要付给于江盈20万块钱,承认于江盈是这部戏唯一的作曲、作词、演唱,可是这个于江盈连自己做了多少音乐,全片有多少音乐,音乐开始是怎么样,一概不清楚。这边这个人也不清楚,所以当发生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的霍导演看上这样字幕的时候写了一封信代表主创人员给马社长,说你们严重出现错误,整个音乐我是非常清清楚楚哪段是怎么回事,小于是一个编曲,怎么可以签这个和约呢?马社长也是比较专业的人,他了解以后,马上命令助手赶快撤销这个和约,这个和约根本就是一个骗子做的事情。这个时候已经彻不回来了,为什么于江盈能告柯以敏老师,也就是她跟斯文签了这个和约叫唯一作词、作曲、演唱而不是空船这一首歌的问题。霍导演也打过电话给他,你不能这样,王勇对你也很好,而且你想成名,不可能通过这种手段,将来肯定倒霉的是你,因为事实都是在这个地方,中间也有一些人给她出主意,最重要的是七剑,她可以是唯一的作词、作曲、演唱,她当然觉得柯以敏侵犯了她的权利,因为小样我也是让她唱的。
在这里面人情的东西是挺沮丧的一件事情。半年时间都被她弄的精神疲惫,也给放大空间造成很大的损失。我们自己公司投资做这个戏也就是想在音乐上创造一个风格,所有投资的音乐给电视剧的出资方是免费使用的,也就是要我们自己承担这个压力,去创造一种影视配乐的新风格。因为我在各方面的不成熟,特别是对人际上面觉得他们是弱者,但是弱不弱者是你对别人的想象,完全我是好心,害得我半年为这个事情很烦恼,我也觉得是很不舒服的。我谈的是我个人的情感方面的事情。这上面事情的整个经过和法律上为什么你提到的是王勇还有放大空间,这是法律上的措辞和程序应该让肖律师来说。
萧律师
肖振宇:关于七剑下天山的连续剧这个事情发生了三起,有两起是我代理的,一起是作为斯文影视公司在不了解客观事实的情况下,与于江盈签订了一份和约,并且按照这份合同支付了十万元的使用费,由于这份合同严重违背了客观事实,并且遭到了电视剧创作人员、导演、编剧的质疑,所以作为出品方必须正本清源,采取的方式是通过法律来确认斯文影视与于江盈所签订的这份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应该予以撤销的。
这也是在北京法院据我了解关于侵权案所发生的第一起诉讼纠纷。当然了这起案件跟柯老师遇到的案件都是属于从属案件,应该有一个根本的案件就是我所代理的第二起案件是放大空间起诉于江盈。起诉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法律,运用法律的手段,在法庭的公正审判下,审核客观事实所应对的法律证据,来确认谁是真正《七剑下天山》电视连续剧音乐的创作人,也就是说著作权是属于于江盈还是属于放大空间。在这里再补充一个观点,也可能在座的媒体还有我们同行很清楚的法律概念,也就是法人作品。
在七剑下天山这个连续剧虽然没有播出,作为音乐创作人来讲,可能对音乐电视连续剧很熟知,对基础知识都知道,这是连续剧,所应用的音乐不是一首歌,刚才当事人也讲了,这个电视剧所应用的音乐是要靠实际上演出的效果,外景,场地,还有演员的风格综合起来来配的。因此我想这么庞大的电视剧仅仅凭一个个人和编曲是完成不了的。我们在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向法院出示了王勇所代表的放大空间公司作为法人组织人力,组织财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通过辛勤的劳动,形成了一个集体智慧的结晶。
主持人大鹏:谢谢肖律师,通过肖律师的介绍,基本上知道了柯老师在这个案件当中非常地被动,而且很无辜。
王勇:我觉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主持人大鹏:被牵连进去了。
王勇:我说这首歌为什么她告柯以敏,不告我,这首歌是我和柯老师合唱的,词也是我写的,为什么不告我呢。
网友:看2006年刚一开始就遇到了两件让人很难受的事,会不会有一些暗示,最近自己心灵开始不好了,就开始消极了。
柯以敏:我不会,遇到法律诉讼,人家告我,是没有想法的,我很赞同王勇说的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对七剑这个事情,我会唱这个东西是因为我很喜欢它所有的音乐还有歌词。当于江盈跳出来的时候,基本上我没有任何的感觉,所有的事情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谁是真,谁是假会出来的,我不会消极。我相信你怎么样开始,就像昨天王勇还有我们去参加七剑的发布会,站在上面那一刻,我知道谁是真谁是假。
主持人大鹏:网友替您担心,经历了这两件事情,是不是以后不敢接代言广告或者不敢去唱主题曲了。
柯以敏:这个不会,因为我的经纪公司和我合作非常久,他说接我就接,他说不接我就不接,他说有钱我就有钱。
主持人大鹏:对李响非常信任。
柯以敏:除非他选择另外一伴侣,我对他炒作艺人的方式非常认同。做娱乐事业的幕后的经纪人,我是港台艺人,到目前为止唯有一个真真正正专属中国经纪人的艺人是他,他在整个亚洲签到港台艺人。通常港台艺人对内地的经纪人是通过一条链再签,我是直接,我没有再通过一个台湾公司再签给李响。我跟他的签是没有年限的。
主持人大鹏:柯老师对李响这么信任,出了这么两件事,我觉得李响心里不太好受。
柯以敏:他爽死了。
李响:两个事情我觉得是意外。一个是别人侵犯我们权利,一个是别人告我们侵权,两个都有关键词就是侵权两个字。就跟王老师讲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种东西也是没法控制的,我也是保持很良好的心态,我还是依旧跟柯老师保持很健康的心态,我们也是想走很健康的路线。我也没有什么不愉快或者很烦的感觉,我没有这种感觉。大家都是很健康的,这个世界只有这么健康才会很舒服,很美丽。
主持人大鹏:现在这两个事件都已经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我们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答复给回来。网上还是有很多网友鼓励柯老师。
山猫:柯老师唱歌才是你的本行,其他不要考虑太多了,拿自己的强项去竞争。
我是超女:柯老师,其实最适合的职业就是唱歌和做老师。
davince:Mindy一定不会轻易被感染到,因为她是快乐的柯以敏。
主持人大鹏:感谢现场的网友和媒体朋友,今天独家说明会到此暂时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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