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北京一广告人和摄影师准备联手起诉浙江义乌阳光小区“年画市场”,并索赔100万,因为他们发现该市场出售的大量挂历、台历、明星卡片上使用了他们拍摄的刘亦菲的照片。
杨昆是北京一企划公司总经理,他在2002年刘亦菲出演《天龙八部》时因为宣传和广告的需要,拍摄了100多张刘亦菲的照片,照片版权属他和摄影师陈霖所有,使用权也归他全权代理。 去年,杨昆偶然发现在浙江义乌的阳光小区‘年画市场’里有多家商户在卖这些照片制作成的挂历、台历、儿童卡片等等,而且这些挂历、台历上无单位、无地址、无电话、无版权人姓名,属于典型的盗版作品,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在‘3•15消费者活动日’正式向盗版人起诉,并索赔100万元。”
此后,记者试图与浙江义乌阳光小区“年画市场”的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时未果。
刘亦菲经纪人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但是他很肯定的表示,既然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他会立刻派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调查这件事情,绝对要追究对方的责任,不会姑息。陈先生说,义乌的不少厂家都找过刘亦菲,想让她做代言人,但是都被自己拒绝了,因为他觉得现在刘亦菲不能够随便接广告,必须接对她的人气有利的。
此外,陈先生还透露,除了刘亦菲一年的代言价格180万元绝对不降价以外,刘亦菲接拍的广告只能是大品牌或者是与自己相识多年的老朋友的,否则一律不接。陈先生说,现在义乌居然有厂家在完全没有告知自己的情况下,这么做,他一定会追究厂家的责任。(来源:新闻午报) (责任编辑:刘越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