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郑重声明的是,在对待音乐作品著作权的问题上,柯以敏女士及其经纪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和审慎,严格遵照中国大陆有关法律履行著作权使用的手续,在新专辑《谢谢你让我这么爱你》的制作和出版发行过程中亦是如此。关于讼争的音乐作品《空船》,柯以敏女士的经纪公司已与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北京放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放大空间”)签订了音乐作品使用合同,相关的法律手续是真实和完备的。
据悉,放大空间已于2006年2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于江盈冒充著作权人,认为于江盈侵犯其包括《空船》在内的多个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对于该案的进展,柯以敏女士将给予密切关注,同时也已委托本律师对于江盈起诉其侵权一事给予积极的应对。
目前,于江盈起诉柯以敏女士一事,已给柯以敏女士新专辑《谢谢你让我这么爱你》的正常发行造成极大的影响,柯以敏女士将根据事态的发展,保留进行追诉索赔的权利。
柯以敏女士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注。
柯以敏女士的全权代理人:
北京市泽元律师事务所 贾 斌 律师
刘 欣 律师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苏美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