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权相宇因被商家擅自无权使用其肖像,并把商品用作贩卖遭到侵权,正式对违法公司提出起诉。
权相宇的经纪公司2月28日称,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转让了权相宇的肖像,为第三方的商品作宣传,并进行违法销售,这是侵犯权相宇的肖像权行为,向汉城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上诉,要求该公司赔偿3亿韩元侵权费用。
据该经纪公司解释,2004年10月,被告同经纪公司签订了使用权相宇肖像权的契约,得到批准生产的商品在日本境内贩卖,但没多久却在未获得允许的情况下,把这种权力擅自转让给了第三方。 并指出被告违反了当初合约上的,须得在原告同意后才能生产商品的协定。
权相宇的经纪公司同时补充表示,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把使用权卖给第三方,获得了3亿4千500万韩元的非法收益,随后第三方在未经原告同意的前提下,就擅自生产了新的产品并获得丰厚利润。原告因此受到蒙受的损失根本不止3亿韩元。搜狐娱乐独家稿件,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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