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卢晓华
通讯员胡海容)在历经近半年诉讼后,《浴火凤凰》群众演员陈允炘溺水身亡案的原、被告双方,日前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浴火凤凰》的投资方北京东方传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给予陈的家属一次性赔偿43万元。 收到赔偿款后,原告方于前天向上海市杨浦区法院申请撤诉。
2005年7月26日,由王晶导演的电视剧《浴火凤凰》在上海拍摄时突发意外,55岁的沪籍群众演员陈允炘在扮演水上“浮尸”时不幸溺水身亡。此后,因赔礼道歉和赔偿等问题,陈的家属与剧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同年9月26日,陈允炘家属将电视剧投资方东方传奇公司、慈文公司以及群众演员中介公司上海影聚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包括要求导演王晶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东方传奇公司和慈文影视在上海主流媒体登报道歉,三被告赔偿79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40万元)等11项诉讼请求。
2005年11月17日,杨浦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在庭审中,慈文影视表示,导演王晶只是投资方的一个雇员,与死者并无任何直接关系,其家属要求王导道歉没有道理。至于死者家属指责《浴火凤凰》剧组在拍摄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慈文影视强调剧组并不想逃避责任,但陈在此事中也有过错。双方经过一番辩论后,被告拒绝调解,但表示,如果法院最后判决的赔偿金额少于46万元,投资方仍将考虑在适当时候给予家属额外补偿。
此后,法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2006年2月20日,东方传奇公司、慈文影视和陈允炘的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东方传奇公司和慈文影视表示将从此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并对家属表示歉意,同时对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所采取的过激行为予以理解。此外,双方还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43万元作为全部赔偿和补偿。
2月22日,本案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请,表示已收到传奇公司和慈文公司的赔偿款43万元,与被告的讼争已全部解决,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于同日裁定准予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