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影星张国立和邓婕夫妇被传出:2005年1月,由他夫妻两人参股投资的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与金丽广告公司约定,于2005年3月、4月在金丽公司发行的《I LIKE》杂志为国立·邓婕化妆品公司投放两期广告,广告费6万元,国立·邓婕化妆品公司于每期广告发布后一周内支付广告费。现金丽广告公司已经如约发布广告, 但被告公司至今未支付广告费。另国立·邓婕化妆品公司广州办事处于2005年4月委托金丽广告公司在《I LIKE》杂志附带派发其公司产品海颜坊面膜的免费赠品,协议约定的派发费用8800元,该公司至今也未支付。金丽广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国立·邓婕化妆品公司支付广告费6.88万元,赔偿损失414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据了解,2004年10月,张国立和邓婕夫妇联手一家上市公司投资成立了以夫妻二人名字命名的被告公司,二人参股20%并分别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作为董事长不了解经营状况?作为上市公司的副董事长,平均每人还参股20%,张国立和邓婕对此做出:不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平时也很少参与公司的经营,因此并不知情,但他会过问一下情况的解释。不过,公司拖欠广告费而不妥善解决,直接将这件事情推上了法庭,作为副董事长,这样的说法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确实做挂名老板,不了解公司存在的问题,二就是暂避风头。是否出现经济紧张问题?
张国立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表现出了非常好的商业头脑,别人在拍戏出名的时候,他在做MV的拍摄,由此挣下不少钱,后来自己做制片,投资拍摄不少的电视作品。在经营文化产业方面,张国立还和邓建国合作,两人都是一言三鼎的商人,从来不拖欠别人费用,这在圈内传为佳话。
这次拖欠了为数并不多的6、88万元的广告费让很多人猜想到是不是张国立经商多年,出现了经济紧张的问题。记者电联张国立的时候,其电话已经转移,无法联系。记者 丁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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