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知道洪晃是陈凯歌的前妻,至于两人为什么离婚,以貌取人的想法是,陈凯歌肯定是嫌弃洪晃不够美艳。将陈红的照片与洪晃的照片放到一起比较之后,我心底的陈凯歌“好色”形象就更加清晰明朗了。直到最近看了洪晃在博客里写陈凯歌的文章,这才明白,原来这对夫妻根本不是同路人,离婚那是N多年前已经注定了的事。这两个人,一个气宇轩昂,但却肚子里装不下一个馒头,用洪晃的话说那是小肚鸡肠;而洪晃虽然貌不惊人,但却胸襟坦荡,有种发自骨子里的大气魄。这样的两个人,如果能够在一起过一辈子,那才真是奇迹。 在人家离婚多年才下结论说人家过不到一起,做“事后诸葛亮”决非本意所在。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陈凯歌制造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发的惨案》,让前妻洪晃也有点看不下去,已经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洪晃自己说,“再憋着会得癌的”。再联想陈凯歌在《无极》上映前后四处发无名火、以及在柏林对《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所下的无耻定义,没办法不让人在两人离婚多年以后下一个“马后炮”式的结论:这两人完全不是同林鸟! 以前,喜欢陈凯歌电影的观众,想当然地认为陈凯歌有贵族气质、有文人气质、有大师气质。好个陈凯歌,曾经拍下过《黄土地》、《霸王别姬》这样的作品,喜欢以作品论人的观众自然会封他为偶像。陈凯歌果然有大师气质,一转身便拍下中国最贵的电影《无极》。不过,这一次陈大师身上的大师气质却荡然无存,曾拍过《霸王别姬》的他,倒是染上了一身霸气。但令人遗憾的是,这股霸气不是楚霸王那种气吞山河的英雄气,而是小霸王周通似的霸道之气。 再看凯歌同志的前妻洪晃。与陈同志虽然十多年不曾见面,但仍旧会有人拿老陈惹出的乱子调侃她。洪女士不动气,在自嘲自己遇人不淑犯下前科之余,也感叹凯歌君肚子里不仅难撑船,连个馒头都撑不下。在洪晃的眼里,那个“馒头”的作者明显是把一堆粗粮变成了富强粉,不明白凯歌同志为什么连这么好的事都难以接受?洪晃还给陈凯歌支了一招,告诉老陈“自嘲是每个聪明人必备的武器,特别是遇到困境的时候,能够自己点拨自己一下,就可以解围了。” 相比陈凯歌故做深沉的肤浅,不装君子和淑女的洪晃更显高深。难怪这两个人会离婚,一个这么深,一个那么浅,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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