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兵役的韩国男星元彬两年前被韩国Film Mui电影公司控告拿了钱但没有按约定拍摄电影,12日,韩国法院判决出炉,认为经纪公司在未征得元彬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接拍,所以元彬被判胜诉。
元彬的前经纪公司JM两年前替他和Film Mui电影公司谈妥,以4.5亿韩元的片酬参演电影《赤脚青春》,并预先收下2亿韩元的订金。但元斌非但没演出,还在另一部卖座片《来不及对你说》中担任主要角色,导致《赤脚青春》一片流产,电影公司愤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元彬赔偿13.5亿韩元。而当年JM经纪公司在未经过元彬同意情况下私自接片,不但害他成为被告,也使他形象受损,这令元彬很生气,最终和该公司解除经纪合约。法院则以元斌不知道经纪公司私下谈妥的合约为由,判他胜诉。(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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