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 因患子宫颈癌病逝的梅艳芳在去世前一个月订立遗嘱。早前遭年届八旬的梅妈覃金美入禀要求宣布遗嘱无效,案件未正式开审前,梅妈妈22日在法院表示因要供楼、负担医疗开支等,申请从遗产信托每月发放的六万元提高至十一万元,另又要求拨出三百万元以资助她日后诉讼,但法官只批准从信托中额外拨五万元予梅妈应急,其余申请一概驳回。 代表梅妈的顾问律师22日在庭上指,阿梅的遗产信托现每月发给梅妈六万八千元生活费,但梅妈每月的供楼开支已占约三万元,加上每月逾五千元的检查及医药费,实不敷应用,要求增加生活费至约十二万。 遗产管理人德勤会计师楼表示,对梅妈的处境虽感同情,但梅妈未有呈交充分的医疗开支收据以证其说。法官最后颁令暂从信托中拨予梅妈五万元,另梅妈需于两周内呈交医疗单据,待德勤及信托执行人评估后,再考虑会否进一步提高生活费资助。 另外,梅妈本拟申请由信托中拨出三百万元,以助她继续诉讼,但法官指其声称信托每月所发的费用不足,已承认信托书的有效性,现要法庭下令信托拨款予她挑战信托书的合法性,似乎不合逻辑。梅妈遂决定将申请押后。 梅妈22日在庭外表示,已有心脏毛病多年,阿梅死后她只收到近两百万的保险金,而非外传的千万巨额。阿梅去世已近两年,她却直至数月前才突发现信托的受益人原来尚有刘培基、妙境佛学会及梅艳芳的四名甥侄,故对信托书的合法性有所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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