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演员黄晓明通过激烈竞争,终于成了电视剧《神雕侠侣》中的“大侠杨过”。当黄晓明为了演好角色而苦读《神雕侠侣》原著的时候,北京世纪元素公司以他未经允许擅自接戏为由将其告上法院。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笔,50万……这笔,150万……”在法庭上,原告律师称自己又调取到一些新证据,要追加佣金的数额。被法官要求“必须立即当庭确定”后,两位律师赶紧拿出笔和纸,趴在桌子上算了起来。经过计算,两位律师将要求黄晓明支付的佣金由15万元增加到115万元。
“黄晓明在竞选《神雕侠侣》男一号杨过的角色时,众多媒体做了报道,公众都知道这件事。”在正式答辩前,被告方律师陈述道。该律师称:“后来世纪元素公司向有关方面发函,要求立即停止与黄晓明的合作。我们认为,该公司发布对黄晓明不利的言论,不顾黄晓明利益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正是因为这样,黄晓明才被迫终止了协议。”
该律师要求立即终止与世纪元素公司的经纪协议。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回放
2003年9月,北京世纪元素娱乐有限公司与黄晓明签订艺人经纪协定。
去年,《神雕侠侣》电视剧组进行选角活动。黄晓明经过与其他演艺明星的激烈竞争,最终与剧组签订演出合同,扮演该剧主角“杨过”。
2005年初,北京世纪元素娱乐公司以黄晓明在该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接拍电视剧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约为由,将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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