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杨连弟认为刘晓庆为番茄胶囊所做的广告误导消费者,因此将其连同药厂和销售药房推上被告席。昨天,东城法院一审判决刘晓庆对此不需负法律责任。
原告诉称,2004年12月20日,他在桐君阁大药房看到番茄胶囊的产品,该产品的说明手册上称能“保护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等,并介绍了许多保健作用。另外说明书中还有著名影星刘晓庆的照片以及手写“我推荐番茄胶囊”的字样。为此,他购买了一盒。后发现该产品有违法宣传嫌疑,而刘晓庆推荐该产品的行为也影响了他的购买行为。为此,杨连弟要求桐君阁大药房退货并增加一倍赔偿,要求刘晓庆对原告书面赔礼道歉。
东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杨连弟对厂家的起诉缺乏证据支持,刘晓庆是受产品生产者委托做形象代言人,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应由其委托人承担,因此驳回杨连弟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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