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大决策,呼应社会各界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强烈愿望,切实发挥慈善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本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协同合作的原则,将于2005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中华慈善大会”。
一、中华慈善大会的主题:携手慈善,共创和谐
中华慈善大会是一次高规格的、具有轰动效应和长效社会影响的发展慈善事业的动员大会;
通过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表重要讲话,表彰“中华慈善奖”获得者,举办NGO论坛,展示慈善事业发展成果,举办大型慈善义演晚会等系列活动,向社会发出政府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强烈信号;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慈善文化,激起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形成慈善事业光荣、神圣社会氛围;推进慈善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促进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开创慈善事业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中华慈善大会的主办和协办
中华慈善大会由民政部主办
中华慈善大会的NGO论坛、慈善成果展示、慈善晚会和慈善晚宴等由中华慈善总会主(承)办,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促进会、爱德基金会、NPO信息咨询中心协办。
三、中华慈善大会支持机构
(一)中央有关部委: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中国文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为大会提供经费资助和技术、知识支持的机构: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福特基金会、香港乐施舍、(国内团体、企业);
(三)为大会提供宣传支持的机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及海外版)、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人民政协报、北京日报报业集团、新京报、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
四、 中华慈善大会出席人员
党和国家领导人;国际组织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民政厅(局)长;相关部委领导及司局代表;国内外慈善组织、相关社会团体、基金会、知名人士、著名慈善家代表;解放军代表;社会各界及专家学者代表;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代表;慈善事业的受益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共约400人。
五、中华慈善大会议程
(一)开幕式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大会由民政部副部长贾治邦主持,请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致辞(或讲话),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发表讲话;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和国际组织代表发言;NGO代表发言;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表彰“中华慈善奖”获得者。
(二)NGO论坛:旨在宏扬中华慈善文化和理念,探讨慈善理论,推动慈善政策创新、法制建设和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发展中国慈善事业。论坛由6-8个专题组成,初步确定为:
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论坛;志愿者精神论坛;慈善文化论坛;企业社会责任与慈善论坛;慈善组织行业自律论坛;慈善组织项目管理与国际合作。
(三)中国慈善事业成果展示:通过图片资料片等形式,展示我国近几年慈善事业发展发展状况、慈善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慈善项目介绍、慈善救助成果。
(四)大型慈善义演晚会:由民政部、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文联主办,中央电视台、中华慈善总会承办,有关NGO和赞助机构协办。
晚会将追溯慈善传统,展现慈善成果,诠释慈善理念,宣扬慈善精神,描划慈善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力求高雅、生动、深刻、感人,产生良好的社会动员效果。
(五)大型慈善晚宴:由中华慈善总会和有关NGO组织落实、所得收入用于孤儿救助项目。
(六)闭幕式: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领导参加。会上由各专题论坛代表发言,慈善组织代表签署《慈善组织自律宣言》,慈善家代表宣读《发展慈善事业倡议书》。
六、中华慈善大会的主要成果
(一)发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
(二)表彰“中华慈善奖”获得者;
(三)公布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改革成果,包括:政府捐助工作站
点转交民间慈善组织管理情况;非公募基金会和民办福利机构登
记注册的情况;社会福利机构民办公助的情况;
(四)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标准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出台;
(五)编辑出版慈善论坛文集。
主办单位: 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倡议支持单位: 民政部、(拟)共青团中央
承办单位: 中国社会报社
协办单位: 公益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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