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凤凰》失踪的溺水替身演员陈允的尸体昨日已经找到。记者从陈允的儿子陈一佳处联系到,尸体已经被水上公安发现,现已安置到殡仪馆中。陈一佳表示,他与母亲张女士不会轻易放过这件事,目前他们正在抓紧联系律师,与律师咨询之后再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陈一佳的声音很低沉,他告诉记者,水上公安局于昨天上午发现了尸体,并在中午通知了他与母亲。接到通知后,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去认领尸体,见到被水泡得浮肿的父亲,多日来积聚的悲痛终于一下子释放了出来。下午,父亲的尸体被安置到了殡仪馆,暂时会放上一段时间,等事情有个眉目之后再举行火化仪式。接到记者电话的时候,他正陪着悲痛欲绝的母亲赶到爷爷家小住,以便避开媒体。事前记者到陈家采访时,张女士曾愤怒到直指剧组为“杀人凶手”,如今亲眼见到遇难的尸体之后,母子两人反而稍稍冷静了下来,目前正在联系律师,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他表示:“我们还没有决定是否直接打官司,但我们肯定不会轻易饶过剧组!”
记者在昨晚联系到水上公安局,水上公安局巡警大队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死者陈允的尸体是昨天7:40,在离出事地点汇山码头4公里左右的庆宁寺水域被发现。巡警大队接报后立刻协同相关地区派出所杨浦水上派出所前往打捞,中午通知受害者家属前往认领。
目前,家属在以下几个问题上与剧组有所争议:事发后,剧组和中介方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表示,陈允自己表示会游泳,并声称“能在黄浦江上浮半个小时”,因此事发前还谢绝了剧组为他准备的绳索等安全措施。但妻子张女士断然否认了这一说法,她印象中的丈夫“水性一般,只会在游泳池内扑腾两下”。此外张女士称,就算陈允表示不需要绳索保护就下水,剧组也应该拒绝他的这个不合理要求。而且陈允在江里身体失控后,剧组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救援,才导致他的失踪。
律师:双方过错细节是重大关键
随后,记者联系到经常接受类似民事纠纷的律师金忠德。他告诉记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而替身的情况属于最后一种。替身演员也是一种用工行为,因此替身演员在演出中发生伤亡事件属于工伤,剧组方面对此肯定负有责任,而现在的焦点在于赔偿的数额---根据双方过错的不同,赔偿的数额将有很大分别,可以在10万到80万人民币不等。
金律师表示,这类事件一般等家属从愤怒中冷静下来之后拟定一个赔偿方案,再与剧组私下协调赔偿数额,和解无效的话再诉诸法庭。没签合同与人身保险,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属于重大过错;此外,剧组未给死者配上绳索保护、剧组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及时救援,这些轻率的举措给剧组减了不少分。而死者事前究竟有没有说过自己会游泳、导演有没有勒令他立即跳水、当时水流究竟急到何种程度,这些都是一个争论的焦点。如果过错在于剧组方面,那赔偿金额就会相应提高。
张达明:在香港,演员有工会帮忙
昨天,因出演连续剧《状王宋士杰》而为观众熟悉的演员张达明在沪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除了演员身份,他还有一个特殊的工职,就是香港演艺人协会理事,关于《浴火凤凰》替身演员不幸溺水失踪的事件,他表示,在香港,替身演员的"安全问题"已经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操作模式:"每一个剧组,一定会给替身演员买保险。从协会的角度,我们也一定会给演员指明你在签约的时候应该提出哪些相应的条件,一旦发生不幸,我们也会和演员一起商量,帮助他们请律师,包括与剧组负责人的交涉,也可以出面帮他谈。"他同时表示,在香港,除了演艺协会,还有很多帮助演员维权的专业机构:"比如专门拍动作戏的武师,就有自己的武师工会来处理这些事情。在这方面香港的分类很细。"尽管有协会"傍身",但张达明也指出,演员本身也要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工作时要注意如何预防意外发生。
导演王晶:希望事件圆满解决
昨天在北京举行《野蛮必杀技》的开机仪式时,该片的导演王晶针对此事件表示:上海的意外事件有公司的同仁负责处理,但这事不会影响拍摄。另外,制作公司方面表示,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如果保险金太低,公司会作出另外补偿,不幸的事件始终已经发生,希望将事件圆满解决。
昨天,记者拨通了制片方东方慈文负责人铁佛电话,在了解了记者的采访意图后,对方挂断了电话。剧组方面,相关负责人于先生也始终没有接听记者的电话。(朱美虹记者 邱俪华)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发现”,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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