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形容为媲美元首级护送返台湾疗伤的林志玲(Chiling),遭当地报纸踢爆虽年赚千万,却以每月六百零四元台币(约一百五十港元)的第六类保险人身份投保,有欠公平。外界指Chiling应该属于第一类保险人,应以每月最高十三万一千七百元台币(约三万三千港元)收入为标准,缴纳一千八百元台币(约四百五十港元)的保费,Chiling现时缴交的是荣民(退休军人)及其它无业者等低收入人士的第六类保险人保费。台湾健保局承保处的钟越漪解释,根据台湾健保法定义,倘若Chiling与凯渥公司之间只是承揽和受托关系,她就不属于第一至第五类保险人,而是属第六类的保险人,故并无违法。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保险”,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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