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及其经纪人公司日前遭厦门市黑骑品牌服饰公司入禀高院,控告她为品牌担任代言人的合约期内,同时担任另一个服装品牌的代言人,违反合约协议,黑骑公司要求高院颁令声明蔡依林及其经纪人公司违约,且赔偿损失。
据入禀状指,蔡依林在2003年8月以港币二百三十万元担任广告及宣传独家代言人,为期两年,合约期至2005年8月底,其间蔡依林不可在合约期内为其它服装品牌宣传或当代言人,双方同意如合约有任何纠纷,在香港进行诉讼。
但原诉指自今年4月起,蔡依林却成为高邦服饰集团的代言人,蔡依林与高邦在4月中通知传媒指双方已签约结为“武林同盟”,当时蔡依林更表示今年会多花时间在温州为高邦做广告宣传,而高邦则会将蔡依林的照片及名字放于网页、单张及宣传板上,以作宣传,高邦又为蔡依林举办演唱会及服装秀等。因此昨天黑骑服饰正式控告蔡依林及经纪人公司,并要求赔偿损失及讼费。
经纪人否认违约
蔡依林经纪人蒋承缙面对官司,昨天仍重申没有任何违约动作,他说:“第一,我们并没有收到任何香港法院的通知,第二,整件事我们没有违约,如果对方的行为伤害到艺人的名誉,我们也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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