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诉广州市两公司肖像权纠纷案的二审即将于本月26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昨天,赵本山的经纪人赵钢受其委托与本案的三位诉讼律师一起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而赵本山本人则由于要在沈阳出席科诺杯足球赛的新闻发布会而没有亲自出席。
2005年5月10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本山败诉并驳回了他的诉讼要求。这样的结果令赵本山的委托律师感到十分荒谬并且缺乏法律依据,在征得赵本山本人同意后,他们于5月27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本案被告立即停止对上诉人肖像权的侵犯行为、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上诉人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人民币300万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赵本山以肖像权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而被告广州市花都巨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广州市鸿翔音像制作有限公司所使用的图片是公民的肖像还是影视剧照。
在一审判决书中记者看到,被告在辩词中一直强调,他们所使用的赵本山照片全部为其小品剧照。而昨天,在受赵本山委托律师的案件叙述中则反复强调,被告公司所使用的照片为赵本山不同时期的生活及剧照。律师表示,名人们经过艰苦创业创造了社会价值,他们的肖像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社会上名人肖像权受侵害的事时有发生。被告将赵本山的照片印在其产品外包装盒上,几乎没有人能够一下确切地说出其塑造的具体人物,但是赵本山作为一个演艺名人却妇孺皆知。在随后律师出具的产品包装及广告图片上记者看到,赵本山的头像赫然印在该产品外包装盒及宣传彩页上,一般人看到肯定会产生赵本山为其代言人的错觉。
赵本山的经纪人赵钢表示,赵本山本人对此案的态度十分坚决。他们一定会将此案一打到底,如果二审判决仍是败诉的话,他们肯定还会继续提出上诉。同时他也表示,诉讼中提出的赔偿金额并不是关键,赵本山为的只是讨一个说法。
据悉,本案二审将于本月26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搜狗(www.sogou.com)搜索:“赵本山”,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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