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网络歌手香香受重庆荣昌县政府之邀,前往洽谈该县购买《猪之歌》及代言费用事宜。另有知情人士透露,四川武胜县拟请香香担任荣誉县长,以此为该县免费代言,该县将于今年9月举办第二届全国畜牧科技论坛,准备邀请香香带着《猪之歌》演唱助兴。 笔者虽对《猪之歌》以及香香其人知之不多,但也实在百思不得其解:由地方政府作为“市场主体”一方的这两宗奇怪交易,究竟该算是一种什么性质? 笔者向来认为,作为一级地方政府,作为官员,一般不宜直接介入或参与商业交易。但在这桩交易谈判中,香香仅仅给了地方官员几秒钟的“接见”时间,然后就回到了轿车后座上再不露面,算是摆足了架子,或者说根本就没把官员放在眼里。作为被香香蔑视的对象,有关官员又该作何感想呢? 请人为“猪产业”、“猪文化”代言,以及拟请一个网络歌手担任荣誉县长,本身就极为荒唐。“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一直是一些地方政府热衷的方法,此法不能说一点儿效果没有,但现实生活中“花架子”、劳民伤财的例子更多。 上述地方政府绞尽脑汁作“猪”文章,也许为的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其动机不可谓不良。即使这桩交易真能“双赢”,即通过一系列炒作令全国消费者对该地这种“神奇”的猪另眼相看,那么这笔购买抑或说炒作的成本,是不是应该由地方政府用财政来支付呢?地方政府手里的钱,是纳税人的贡献,无论最终的购买成本是一百万元还是几万元,都是老百姓的血汗。地方官员脑子一热,随随便便就把这笔钱付出去了,征得纳税人乃至本地百姓同意了吗? 至于“荣誉县长”今后怎么个“荣誉”法儿,更是一个笑柄。当初牛群之所以当上副县长,据说与“牛”有关。把作为姓氏的“牛”与真实的牛硬扯到一块儿,本来就是一种“相声思维”,而政府永远不需要“相声思维”,而需要对党的事业对百姓利益高度负责的求真务实的缜密思维、理性思维。假如今后这位网络歌手香香就是因为一个《猪之歌》专辑中沾一个“猪”字,于是便与当地的实物的猪联系在一起,然后拐了若干个弯儿而当上荣誉县长,肯定比牛群的“牛”更牵强,也更荒唐。(刘以宾)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猪之歌”,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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