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对于林志玲来说,这句话可能要反着说了。日前,由于林志玲同时代言两种瘦身产品的广告,可能因此成为被告。盛传“老东家”唐安麒一怒之下将会再找另一个明星代替她的位置,或者将其酬劳减半,林志玲身价暴跌!
“一女二嫁”惹官司
林志玲在内地接下了一个瘦身食品纤体粥的广告,与香港客户旗下的纤体粥属同类型产品。此举让香港的美容中心极度不满,其公关部门接受访问时表示:“我们和林志玲签的合约定明在中国港台及内地,不得再接拍任何与丰胸瘦身相关产品的广告。”而林志玲所属的经纪公司方面则表示:“志玲接拍的那个其实是甜品广告,那食品吃后不会丰胸瘦身,因此没有违约。”
代言人地位岌岌可危
12日,林志玲为唐安麒宣传产品,到台湾的电视购物台当购物专家,短短一个小时就卖出了相当好的成绩。但是,唐安麒在过后却绝口不提林志玲的“功劳”,反而大赞另一个代言人林嘉绮,并得意地表示林嘉绮在香港的广告一直在播出,人气直升。并透露接下来会带上林嘉绮和林志玲一起到香港宣传。言语之间对林嘉绮的期望甚高,更寄望她成为林志玲的“强劲对手”。成也纤体,败也纤体林志玲以30岁“高龄”走红娱乐圈,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有人分析了当初她迅速走红的秘诀,其中一步就是她相信自己的眼光,预见到纤体将掀起热潮,于是以瘦身广告作为自己上位的一大利器。2002年,慧眼识珠的唐安麒品牌将林志玲选为旗下美体瘦身产品的广告代言人,这一签就是3年。林志玲在其中一辑平面广告中,以一袭银色比基尼出镜,一上市即刻引发眼球效应。
2004年,林志玲正式返回台湾发展,广告身价已经暴涨10倍,但唐安麒照例续约,并花费天价大力宣传。之后,林志玲脱颖而出,不只是“纤体公司代言人”,而是成为了“台湾第一名模”。但是,最终林志玲还是栽在了“纤体”上。在娱乐圈,身价代表的是身份和人气,跌价的话,就证明明星的人气已经不行,因此很多明星宁愿推掉工作也不愿自己“掉价”。如今唐安麒却要拿她的身价“开刀”,减少她一半的酬劳,这恐怕也会给她的其他工作带来冲击和影响。 (芷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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