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
李万安:离休干部,邮购数码相机者
史巧云:首都机场配电工人,分时度假会员
王前虎: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
李 敏:律师
特别嘉宾:
郑衍义:天天快递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
CCTV.com消息(实话实说):主持人:欢迎收看《实话实说》,今天主持人阿忆给大家请来了两位专家,第一位嘉宾是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的王前虎主任,欢迎您。另一位英俊年轻的小生,是一个专为消费者打官司的李敏律师。一看二位的身份,大家都基本知道了我们今天要谈什么样的话题,主持人阿忆首先给大家介绍的嘉宾是一位消费者,李万安先生。您老请坐。我听说李老有一个爱好是收藏照相机,各种各样的照相机,据说最近李老先生刚从深圳,邮购了一件非常中意的照相机,我们大家可以看一看这个照相机什么样子。
李万安:好,这个就是我收到一个从深圳懋远电子有限公司寄来的,通过"天天快递"寄来的一个包裹。
主持人:别看包裹不好。
李万安:我邮购的是什么东西呢?是台湾产的"天时T5"数码相机。
主持人:您赶快让我们看看,这个相机肯定特别好看。
李万安:现在咱们打开看一看,里边是这么两块卵石。
主持人:这样的照相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它是石头形状的照相机是吗?
李万安:这是我从深圳邮购过来的两个"天时T5"数码相机,世界之大是无奇不有。
主持人:它不是长得像石头,它就是石头是吗?
李万安:对,就是两块卵石,这两块卵石重量是270多克,我都称过了。
主持人:这么说您是被骗了是吧?
李万安:现在怎么说呢,一个现在我不敢肯定,是发货单位没给我装相机,装两个这个?还是人家确实装了相机了,半路上被快递环节给偷走了,给我寄的是石头属于商业欺诈,如果是中途被人家盗走了,那就属于偷窃。
主持人:如果我是您我就做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我先给深圳打电话,你们为什么给我寄石头?第二我就问快递公司,是不是你们捣的鬼,您做这样的事情了吗?
李万安:我打开包裹一看两块石头马上给深圳发货公司打长途,我说你给我寄来的包裹我是收到了,但是没有相机,就是两块石头。我问怎么回事,第一步我得找他,钱我汇给他了三千块钱。
主持人:这两块石头三千块钱呢,这回我知道了我是见了世界上最贵的石头。他们怎么说?
李万安:他说我寄的是数码相机,什么问题都没有,而后他马上就找到深圳"天天快递",深圳"天天快递"公司告诉我这边绝对没有问题,你们到北京这儿来查。
主持人:对,那咱们还有第三条路,找一下北京的快递公司,看看是不是它有问题。
李万安:我是1月29日汇的钱,31日深圳的发货单位给我发短信说,货已经发过来了,请你注意查询。我2日就查询,给北京天天快递公司打电话,说我有一个邮包到了没有。业务员告诉我这个包裹2日晚上已经到了,3日下午给你送,请你在家等候。三号下午我整整等到晚上8点钟,人影都没有,我就得打电话,一个女业务员告诉我,这两天快过春节了,新手上来了,老手请假了,没找到你那个地方。那好吧,四号下午你在家等着,我说好吧,四号下午我又等到晚上八点,好家伙,又唱了一个"空城计",昨天让我等了一个下午,今天又一个下午又没来,还是那个词儿,还是没有找到你那个地方。你是业务员给人送东西没找着回来了,对不起我没找着,行吗?可能吗?我当时就非常生气,我亲自去拿,就这样我去拿去了。电脑上首先一查这个包裹来了有这个,然后在货架子上找,没有,这怎么回事?我给你问问吧。一个男的业务员比我高一点儿,帮我问了,这个包裹又给你送去了,你看看你自己还来了,又给我送去了,我说都约好了不是吗,我亲自来取,不劳你大架了,怎么还送去?我说怎么回事到底是?我给你查查吧。我马上打电话跟业务员联系,我给你追过来。这都是原话。我说既然追回来,东西已经出去了,怎么也得一个小时半个小时,我就耐心等待吧。我在大厅呆着来回走着,三四分钟,从北边平房里一个小伙子,把这个包裹拿出来了。当时我就纳闷了,也没见他打电话,也没见他上哪儿去,三四分钟就能把这邮递员给追回来,那也太神了。当时非常着急,他说你看看是不是这个,我说我哪儿知道,咱们得看看包裹单子,一看是我的,当时就签收了,因为急急忙忙,当时也很生气,气得不得了,到家了打开一看,结果就是这个。
主持人:您刚才说了很多北京"天天快递"公司的事,我今天把这个公司的北京分公司的经理郑衍义先生给您请来了,咱们请他上场。
李万安:我跟他通过电话。
主持人:欢迎您,您在门外是不是已经听到了,李老先生义正辞严地说你们公司管理很混乱。听见了吧?
郑衍义:我可以回答问题,这件事情我们公司也知道这个问题,我们公司表示非常的同情。有一个主观的问题,我们在当地的用户当中,就已经提醒我们的用户,你这个东西是需要保价的,而且是需要我们验货的。但是往往用户要逃避一些,所谓逃避就是,其实快递有一个大家不可忽略的,商品有一个商品的包装,还有一个快递的包装,当然因为我们快递公司,目前是随着重量来计费的,对很多用户来讲,会有所谓的偷工减料。
主持人:比如说呢,比如说李老先生这个事情。
郑衍义:深圳的用户如果说再加一层包装的话就会产生重量,产生重量费用就不一样,这种情况下,就简单地这么包装了一下。
主持人:是不是还有给邮件上保险这么一个规矩?
郑衍义:对,我们的条款很明白。
主持人:上了保险意味着如果出了问题以后保险公司可以付赔?
郑衍义:全付赔。
主持人;李老没有上?
郑衍义:没有。
主持人:你作为北京"天天快递"的经理,你发现李老先生和你的交易当中,有什么瑕疵吗?
郑衍义:我们在给李老先生货的时候,李老先生应该当场验货,如果说当场验货这个东西没有了,即使没有保险,我们公司也会承担责任。
李万安:这话我说一下,当时是这么个情况,我当时没有打开。什么道理?第一,他们这个业务员没有提醒我说,请你当场验货,没有提醒我,我不具备这个知识,你不能怨我,我相信你,谁知道会是两块石头呢?要知道是两块石头,我还能签字吗?我当时马上就报警,所以他说的这个,完全不成立的。
主持人:你看李老先生多规矩啊,出了事一看是两块石头就报警,我以为拿起两块石头就一人一块。
李万安:而且我还多说一句,咱们讲道理。这位郑经理我今天是初次见面,但是电话当中已经打过交道,他当时第一句话就告诉我,证据呢,你有什么证据,这是你说的。
主持人:这个没有错误啊,你要给我打电话,我也要问证据呢。
李万安:他的意思是说,你要当时把这个东西打开了,两块石头我们负责,你当时没打开,我们概不负责。不对,绝对不可以。什么道理?一个你没提示我哪知道,你有这个责任来提示我,你应该怎么做,你不应该怎么做,你办快递公司不懂这个,你办什么快递公司,这是常识啊。他说的这个我还可以多说一句,不打开概不负责,那你要来个定时炸弹,我回家一打开定时炸弹,概不负责,行吗?有这个道理吗?
主持人:如果是定时炸弹也不归郑经理管,这归司法部门。
李万安:咱们就说这个事,没打开就概不负责。
主持人:咱们先不让郑经理说了,两位法律专家,消费者投诉专家,都一言不发,你们来看看这个事怎么办?我是没办法了。
王前虎:老先生的遭遇我们已经作为消费提示的典型事例。
主持人:您早就知道这个事了?
王前虎:老先生这个事情他没有证据,让谁谁也没有证据,因为你抓不到证据。但是有一点,作为消费者他有知情权,或者说在货物快递的过程中,或者交接的环节,作为经营者有提示义务,如果提示义务没尽,那么他还要负连带责任的。
主持人:郑经理你觉得王主任说的你同意吗?
郑衍义:有一部分我不同意。
主持人:李老和王主任都说,你们有告知的义务,但是你没有说。
郑衍义:应该说目前国内的快递,包括邮局的快递,包括国际的这些快递公司,他们的员工在投递快递的时候,都会跟用户说,你看这东西是你的吗?用户说是我的。我们已经提示用户了,这个东西是你的吗。
主持人:等于李老说你们没有提示,你们认为我提示了。
郑衍义:对,我们已经提示了。
王前虎:如果说仅仅从法律的层面上,你可能不负主要责任,但是有的时候,咱们律师知道有个公平原则,如果坐公共汽车,车外飞进来一块石头把乘客打伤了,运输公司当然没有直接责任,那么乘客也没有直接责任,但是如果乘车人受伤了,找不到加害人的时候,那么作为公交公司也要承担公平责任,也要给乘客相应的补偿。
主持人:这叫无过失赔偿,没有过失但是也要赔偿。
李敏:我觉得这个案件里面,应该看"天天快递"公司是否尽到法律上的责任,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说这个"天天快递"公司必须让李先生当面打开包裹,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可能"天天快递"公司法律上的义务是不是已经尽到了。另外李先生和"天天快递"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我看了一下快递单,它上面没有写什么物品,也没有写物品的重量,那么根据这个快递单,深圳懋远公司是不是证明他就履行了向李先生交付数码相机的义务,我觉得这一点有一定的难度。
主持人:李老先生您听见三位的发言了吗?
李万安:我听见了。我首先找的就是深圳的懋远公司,因为我的钱是汇给他的。我又找了深圳了"天天快递",深圳的"天天快递"也保证人家交的是数码相机,我们送出去的也是数码相机,而且告诉我,外包装是个白塑料袋,中包装还有一个黄色的塑料袋。那么现在我收到的这个呢,咱们先不说这个东西是谁打开的,没有定论,我不敢说这个。这个是从这边把整个包裹给打开了,这些东西都是重新弄上去的,这些东西都是用白色胶条重新粘的,这个条子是北京"天天快递"贴上去的。郑经理你不服,北京"天天快递"专用胶条,是他们贴上去的。
主持人:李老这个问题我替您问郑经理,郑经理,李老这个事情发生以后,你的公司下属有没有哪一位突然就不见了,再也不上班了?
郑衍义:没有。
主持人:那你确认没有人中途调包,比如说你们有三天充足的时间作案,不是你作案,是你的一位下属中间调包了,你看包装都换了,这种可能性没有吗?
郑衍义:我可以给我同事的员工保证。
主持人:这是一个,那还有一个问题,在我的印象当中,快递件后面都有一个协议书,那个协议书里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就是接包裹的人一定要当着快递员,把货物拆开以后看看,是不是我自己要的东西?
郑衍义:没有。
主持人:这就是问题了。
李敏:我当事人我收这个东西,我不愿意当着你的面,这可能涉及我的隐私,快递公司也没有权利要求当事人,必须把这个包裹当面打开。
主持人:要是我的话寄了一个隐私,比如说快递员在这站着,我就拿外边看是我的东西,我这么看一下,是这东西你可以走了,你不觉得李先生在这个问题上有瑕疵吗?
李敏:就是李先生在这个过程上存在一个疏忽。
李万安:是,照常理说应该是这样,但是不是人人都具备这种知识,特别是我这个人,那你说咱们当今这个社会到处都得提防着,小心点,我得拿 "天天快递"公司当贼窝子看,我当时就得开,有可能给我偷走,行吗?不可能的事情,我得尊重人家,我得相信人家。我首先确认之后,怀疑这里可能没有,有可能是石头,也可能是别的东西,我必须得打开,你要求我这么做可能吗?一般老百姓长这么多心眼吗?我也承认,我要是当时打开看看就没事了,我就不上这儿来了,我上这儿来干什么?
主持人:这个问题台上争得已经不行了,咱们听听现场观众,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哪位要发言举手示意我一下。
观众:刚才我听了他们几个人的,李老先生的遭遇,还有主任和律师的话,他这个东西到底在哪丢的?我现在听起来好像觉得是不是还要请一个部门给他,像偷东西、家里失盗请公安,那他这个要经过哪个鉴定?
主持人:好,谢谢您,最好成立一个"邮购物品侦缉队"。
观众:不知道,我想是这样的,李老先生说了,你没有告诉我,它这个东西很小可以当面打开,有的包裹很大的,还要用剪子撬,用什么东西弄开。
主持人:我的意思大件物品更要打开,这万一要你邮购一个汽车,给你运一筐石头,那就更亏了。
观众:这个我不敢保证,但我心里也很生气。
主持人:谢谢您。
观众:我觉得这里边最直接的证据是那块石头,我认为首先看它是南方的石头还是北方的石头。而且我觉得快递公司可能避开了一个问题,就是李老先生所说的,我觉得快递公司还是比较快捷的,就是没有出现那种情况,"天天快递"我也问过,它既然出现了几天耽搁,在这里边肯定有 "猫腻儿",我觉得经理应该对这个做出解释。
主持人:请问你原来是学刑侦的吗?
观众:不是。
主持人:但是你很厉害,李老先生这位小伙子建议您鉴定一下,南方石头还是北方石头。
观众:因为这个非常重要,在北京拣块儿那么圆的石头不容易,板砖才多。
主持人:而且你提示李老先生,那是两块南方石头。
观众:这个我不敢说,但是我觉得应该很明显,广州的石头和北京的石头大相径庭。
主持人:你知道最爱听这话的是谁吗,是郑经理。
郑衍义:这话在第一次李老先生的投诉时,我已经跟李老先生讲过,我们对这个问题已经调查过。
观众:我觉得这里面直接的证据只有这一个。
郑衍义:我们对这个问题已经调查过,当时我说这个石头是鹅卵石,北京的路上应该是相对比较少,就像这位先生说的,板砖北京多。
观众:但是我觉得经理对时间上的延迟作出解释。
主持人:对延迟那部分还得赔偿,谢谢您。
王前虎:其实刚才李先生说的这个包装,这个环节看来不太重要,但是如果有证据的话,能够说明在哪出问题了。
郑衍义:我们这个条码单是一次性成型的,就是贴过一次不可能撕下来,撕下来就作废了,也就是说这张单子是深圳过来的单子,如果说我们在外包装上偷梁换柱,换一个包装,那我们的单子不会像现在这样,粘得死死的。
王前虎:那就是说对方说得是假的,你说对方说得是假的。
郑衍义:我们没有说对方说得是假的。
王前虎:你刚才那个意思明明就是对方是假的。
李万安:我说一句,郑经理说了这儿确实完好无损,这边没动,可是撕的是这儿,大家都可以看,传着看。这白塑料袋,这儿撕开了一直撕到这儿,这些东西都是重新粘上去的。
主持人:李老先生你听我说,现在郑经理心里想的是什么,他不好意思说,我估计郑经理心里想的是,谁来证明这东西是我撕的,也许是李老先生回家以后自己撕的。
李万安:如果郑经理是这么个想法,他要公开说出来,咱们马上上法院,法院如果证明我是监守自盗,反过来又诬陷别人,那我可以领双罪,一个我监守自盗,二个我诬陷别人,我领诬陷罪,我领我监守自盗罪,咱们上法院,马上鉴定,到底是谁拆的,还是我自己监守自盗。你说他有这个意思,那请你明讲,是我监守自盗,反过来诬陷别人,你明说。
主持人:李老先生你千万别气着,郑经理没说,是我说的。
李万安:于理不通,谁都知道这个道理。
主持人:李老我是这样想这个问题的,这个事情到现在已经很难说清了,但是我觉得整个环节当中,如果有一个环节我们做了,就会轻而易举把这个复杂化的东西简单化,就是如果我们能养成一种习惯,拿到邮递包裹的时候当面拆开,对证这个货物是不是我要的,一切问题都不存在。
李万安:在座的也好其他的也好千万要注意,经验就是这样,一定要拆开,不签字,就不签字。吃一堑,长一智。
主持人:好,我们吸取经验教训。但是还有一种契约关系,是我们没有看清楚,然后就贸然跟他签了协议,我们请上一位新的嘉宾,给我们谈谈这样的纠纷,她叫史巧云,有请史女士。欢迎您参加我们的节目,你看这样的节目,每人都拿着材料上场的,史女士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您的本职工作是做什么?
史巧云:具体嘛,不要说具体的。
史巧云:值班电工。
主持人:劳动人民,为什么会花一万八千块钱,这么多的钱,加入一个协会?
史巧云:公司员工给我们介绍得特别诱人,承诺得都特好。
主持人:一万八千块钱对于您和您的家庭来说,是怎样的一个数字?
史巧云:确实挺大的。
主持人:很大的,可能很多观众听不懂,我们从头说一下,这个协会是一个什么协会?
史巧云:它就是一个分时度假公司,名字就是这个。
主持人:稍等一下,因为"分时度假"我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听得懂,我是有点儿陌生,我们请王主任,您是一个消费者投诉的专家,这是什么意思?
王前虎:"分时度假"在中国已经有四年的历程,四年当中也发生过很多的问题。"分时度假"在欧美是很成功的象征,一年大概有几十亿美元的市场份额。但是我们引进的实际上把味儿都变了,也就是说对公司有利的吸收了,对消费者有利的砍掉了。而且所谓的"分时度假"毛病就出在"度假"两个词上,它给你讲的全是旅游,让你看到美丽的风光、异国风情,让你认为这就是一种旅游休假。
主持人:我就是这么想的,这四个字我就听得懂后两个字。
王前虎:度假,实际上它不是度假。是什么呢?就是说那个时间,某一个城市,某一个旅馆的某一个房间,你可以住五天或可以住七天,这是归你的,你只要能到保证能住,至于吃、行和办护照,对不起,我一概不保证。
主持人:照您这话说,它不是一个旅游合同,它是一个房屋租借合同。
王前虎:房屋住宿的交换合同。我买了52周的休息时段,你可以通过这个公司,跟很多会员进行交换,今天你到澳大利亚,明天你到荷兰,后天你到巴黎。
主持人:哎呀,这是一件好事,我愿意参加。
王前虎:但是它只能保证你有一个房间,这个是免费的,因为你们是交换的,其他的都得你自己办。
主持人:就是说我加入了一个类似的组织,交了一笔类似一万八千元的费用。
王前虎:那是刚刚开始,刚刚入套。
主持人:也许交十八万,我就买了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哪个宾馆,买了时段,有机会我就可以去住是吧?
王前虎:对。
主持人:这很有诱惑力。
王前虎:很有诱惑力,问题是什么?它迷惑你就迷惑在"度假"这两个字上。
主持人:咱们听听史女士,他们是怎么劝说您加入他们的组织?
史巧云:当时从2000年的6月份,我爱人接到这个公司的员工打来的电话,邀请我们夫妇参加,当时我和我爱人正好赶上一个星期天,我们就去了,一进入以后音乐特别嘈杂,震耳欲聋,听不见谁和谁说话,但是给我的感觉就是,三十多平方米的会场一个小桌小桌的,就是三两个家庭在那儿,给我的感觉就是在那儿听他们的产品介绍。一开始介绍的时候都是国家的风景,你喜欢不喜欢,确实都很美,想去吗?当然想去了,慢慢让你一点点入套儿。给我们的印象有一种什么印象,只要加入他们的会员,所有的事儿,只要跟他们一说,他就把这事全你做齐了,就不用你操心。他说有一个赞助商弄了一个特值的超值消费,谈到价钱什么什么,我们最后才答应,答应完以后带到一个房间签合约的时候,我才问几点了,一看是下午两点了,中午饭都没有吃。
主持人:你几点去的呢?
史巧云:十点去的。一听说已经两点多,脑袋就乱了。具体的合同条款他虽然给念了,确实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主持人:为什么不自己看,这么重要的事情,要听他念?
史巧云:他们由不得你慢慢看。
主持人:那你可以提出要求,我今天先不交钱,你把这些合同给我,我回家"消化"好了以后,第二天给你答复。
史巧云:对,当时我爱人是这么提出的,
主持人:他们怎么说?
史巧云:他们说这个产品,这个优惠只有今天有有,而且你今天把合同签完了,还优惠八百八十八,又把尾数给去除了。当时想的既然决定去了,又减掉八百多也不是小数目,也太仓促了,确实我们两个就签了,签的时候是一页一页每页都签,签得我们两个都烦了,我说还有没有啊。
王前虎:我还听说过有一对六十多岁的一对老年夫妇,被人家狂轰滥炸了七个多小时,懵头懵脑等从那儿出来的时候,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主持人:史女士我要问你一下,你在跟他们完成签约这一刹那,周围的环境是什么样子,我要考一下你是不是当时也晕了。
史巧云:我也是有点儿晕了,当时签完约以后又被拉到会场上去了,非让我们照相,我就挺纳闷照什么相啊,他说您签约了成为我们的会员得照一张相,就拿"宝利来"照了两张快相,一张给你做纪念,另一张贴墙上了,给公司做宣传了,完了让你在底下写上字,我说写什么啊,你把你的美好梦想都写在上面,美好之旅,让你把这话全写在上面。照完了,你刚照完的过程中,全体会员全部鼓掌,我一看,给我一感觉是全部戳穿了,所有都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当时一鼓掌就给我吓坏了,但是后悔也来不及了,合同也签了。答应签这个合同,也确实想带孩子出去见识见识,没出过国嘛。
因为有一个第一年的条款是免费上普吉住宿七天,负担两个成年人的飞机票,这个挺诱惑的,确实挺诱惑的,我们预定春节,12月初我跟公司打了一个热线,会员部的热线,告诉我没有房间了。公司说那你想换地方吗?后来说你和谁签的约,你找签约经理。这种情况下我又去找签约经理,他就以各种理由推了很长时间,已经过春节了,我说跟他商量不行,我就投诉吧。
主持人:史女士这样,一位来自消协,另一位嘉宾就是律师,咱们现场听听二位怎么评价这个事情?
李敏:我看了史小姐这个案子,他们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双方的焦点就在于这个合同是不是旅游合同。我们看了一下这个合同,根据合同里的规定,我们消费者可以得到的权益,就是得到房屋的住宿权以及两张机票,也就是说对方并没有承诺,向我们消费者提供代办出境、入境出国签证的手续,也没有承诺我来接待你,更没有说我为你安排食宿,你得到的只是房屋的住宿权以及两张机票。
主持人:只有"食宿"里的"宿"这一点是安排的。
王前虎:并且是赠的,买一赠一,那还不是正式合同里的内容。
李敏:对这种分时度假的合同,目前我们国家法律没有任何做出特别规定,所以可能消费者提出主张说,对方没有经营资质,没有办理出国旅游的资质,这个主张比较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主持人:我们这么理解吗,史女士在这件事情上,只能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李敏:我觉得并不能说完全是这样,首先史女士能够证明,对方在他们签订合同的时候,把不是旅游合同当成旅游合同来介绍,没有向消费者说明真实情况,或者是隐瞒真实情况,告诉我们虚假情况,如果有这个证据的话,是可以证明成立欺诈的。
王前虎:它只是一个中介服务公司,是一个床位,咱们把它形象化,就是床位交换的一个公司。至于给你两张机票,当然了给你点儿鱼饵嘛,总得钓一钓。
主持人:您刚才听完史女士叙述完她的签约过程。
王前虎:问题出在哪儿,问题出在你受到了它这种促销宣传的误导,让你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然后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签了一个错误的合同。根子在哪儿,根子就在于她是被误导了,从这个角度上说这个合同应该是不成立的,或者说是无效的,应该是个无效合同。但是话说回来了,人家这些宣传你肯定拿不到证据,对你有利的证据人家全收起来了,给你的全都是经过律师千雕万琢,让你找不出任何缝隙的合同。
史巧云:其实合同这条款,一般给你读完了以后,读完这两个条款以后,一般大家都不会认为有什么陷阱,但是真预定的时候,实施的时候确实困难重重。
王前虎:这合同里还是有问题,就是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我们已经给一些分时度假的公司,我们已经发了函了,就让它说清楚,这些条款里哪一条就是不公平的不对等的。
李敏:如果说我们能证明这些合同里面,合同向下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并且是由于对方利用我们没有经验,或者是紧迫的情况下签的这个合同。比如说史小姐能够证明,她就是在两个小时之内,必须让我签这个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是可以提出撤销这个合同的主张的,但是我们必须要证明。
主持人:可是这个东西怎么证明呢?如果证明全过程的话,光一个微型录音机都不行,得有微型摄像机。
王前虎:录音机你那带子不够长,因为它得四个多小时呢。
主持人:我们让大家给你出出主意,看看大家有没有好的建议?
王前虎:有什么好建议,消费者协会都没什么好建议,他们能有什么好建议啊?就一条,轻易别签。
主持人:咱们听听,就一条。
王前虎:不当时拿钱,或者要求他给我三天到五天的后悔期,你只要能冷静下来,你就能够决定上不上这个套子。
史巧云:给我的感觉只要你参加了那个会,咱们这个会场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如果去了以后,我感觉至少有一半能给你们拿下,只要你们兜里有钱,两百块钱都能给你们拿下来,我就有那个感觉,只要你兜里有钱,有想出去旅游的愿望。确实他们心理战做得挺狠的,不知不觉就入了这个套。现在上它那儿找也不容易了,门口都配了保安了,你想进去也不容易,现在这个合同说实在的,我已经不想履行了,哪怕丢了一万八千块,我也不想履行了,因为怎么说呢,很难受,反正是。
主持人:我也很难过,我都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安慰史女士,谁能替我想到几句安慰史女士的话。
观众:我觉得最好刚开始的时候,就不应该签真名,好好想想,还有拿钱的时候,我觉得关系到钱的时候,就不要轻易往外掏,你就应该说我回家或者是想一想,或者是这么急着逼我拿钱,你看有一个小品是赵丽蓉和巩汉林演的一个小品,《如此包装》,她说的和做的是两码事,但是签的是艺名,所以不要签,就给自己留点儿后路吧,现在只能这样了。
主持人:两个建议,第一个别签名,第二个是上街遛弯儿的时候不要拿钱。
观众:对,关系到钱的时候千万不要往外掏。
主持人:这两个建议有点儿像小孩出的建议呀,倒是挺可爱的,有没有可实施性,我们再考虑。
观众:我认为史女士应该通过什么方法呼吁一下,我想受骗的可能不只是你一个人,呼吁一下有过像你这样的遭遇,或者在这个公司受骗的人,大家联合起来,我认为这样提供有利的证据。
史巧云:我们这些会员已经联系了,我就从网上、报纸上知道的,已经联系了十几位,因为我这已经是一个例子,在它之前已经打输了这个官司,而且我咨询了其他律师,说这个合同基本上没有赢的可能性,本来这个官司我以什么理由诉讼呢,是以资质为理由诉讼的,法院也驳回了。
主持人:实际已经上诉过了,是败诉了,因为这个合同,从《合同法》角度看不出毛病来,情理上我们都知道是有毛病的。
史巧云:法院以《合同法》为依据判决的,驳回上诉。这个官司打完以后,一直压力挺大的。而且我的工作性质,也不允许我有那么大的压力,就是挺危险的,就是稍微一走神容易工作失误,也可能造成国家损失,也可能造成我人身安全受到损失,所有我尽量就不往这儿想了,今天参加这个节目,也是想警告大家伙一下,希望大家伙不要像我这种,花了钱找罪受,谢谢。
主持人:谢谢史女士用自己亲身经历的,这么痛苦的故事,提醒我们,有些善意的建议。我觉得刚才王主任说得特别好,就是以后我们在遇到类似史女士遭遇的这样的事情,我们给自己三天冷静期,再考虑我们是不是应该签字。在节目的最后我给大家出一个题,就是大家以自己本身所干的职业为出发点,解释一下什么叫合同?
李敏:我比较倾向理解为,合同应该是我们消费者,保护自己权益的一个规则。
主持人:这是法人法语,我们有点儿听不懂,我们再让王主任,从为消费者服务的角度,给合同下一个定义。
王前虎: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权利和义务对等的一个约定。
主持人:您这还是法言法语,还是一个司法工作者。
王前虎:我用别的话讲也讲不准,。
主持人:李老先生,他会怎么说。
李万安:我认为合同就是,规定买卖双方或者是服务、被服务双方,应该遵守的规则、义务、责任,我简单理解就是这个样子。
主持人:我发现大家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因为大家说的全是法言法语,我们再听听"天天快递"北京分公司的经理郑先生。
郑衍义:合同应该是双方买卖,认清对方约束的一种条款。
主持人:也很法律。最后主持人用他不是法言法语的语言,说一下我心目中的合同是什么,我心目中的合同,是一种可以让人欢喜,也可以让人忧虑的东西,是不是这样,如果我们不谨慎它可能让我们忧虑,如果我们细致冷静,它会让我们欢乐,谢谢大家收看《实话实说》,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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