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 近日,许多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北京市目前正在开展的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其中,明星等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凡以消费者、患者、专家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的广告都被列为重点查处对象。而在某些产品广告中,明星如使用了“我用(吃、喝)了以后------”等语言,也被认为是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处于被禁止之列。陈小艺母子代言的某知名保健品口服液广告就是因此而遭停播。
为此,当记者打通陈小艺的电话问起有关这则广告的情况时,陈小艺直率地说:“这个广告是我两年前接拍的,广告内容及形式是根据导演的创意拍摄的,并符和当时的广告法规。至于产品,很巧的是,当厂家找到我时,我们一直在用这个产品。感觉这个产品是值得依赖的,所以就很爽快的接了这个广告。我也是消费者,我绝不会做有损消费者利益的事。就在前两天,新的广告规定出台后,这则广告被停播,我很拥护新法规的出台,在今后接拍广告时一定会遵守这个法规。同时,也希望同行在接拍广告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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