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说戏剧《晃晃悠悠》《猫科动物》作品改编权是否侵权的几点声明
声明人:赵莅翔,别名果然(已在多部影视剧及话剧中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声明如下:
1.石康先生于二零零三年二月签署授权书,全文如下:现授权赵莅翔先生使用本人小说作品中的情节及段落用于戏剧演出活动。(期限为三年)授权人:(签名)石康
(版权转让费一万元已于签署当日存至石康信用卡内)
至于近期石康先生在一些媒体上声明他从未授权给本人不知从何而来,既然说我是骗子,那这份授权书又有什么意义?既然版权费用已付,侵权的概念从何而来?
2.在有此授权情况下,本人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在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编剧导演以小说《晃晃悠悠》《一塌糊涂》《在一起》改编的小说戏剧《门背后》演出四十一场,石康先生本人亲临现场,并对演出给予较高评价(有湖南卫视《娱乐无极限》现场采访为证)。
3.对于戏剧演出,本人实属新人,对于授权书内容的纠纷属于双方当事人对于约定内容的理解分歧导致,理应友好协商沟通,或求助相应的法律途径解决。六月十号我们即将开始小说戏剧《猫科动物》和《晃晃悠悠》的演出,不论怎样我们都将排除干扰,认真排演。
希望媒体和观众给与理解、支持。
声明人:果然
200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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