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权案胜诉 唐季礼称钱没有清白重要(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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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LE.SOHU.COM 2005-05-02 08:59
来源:
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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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季礼名誉侵权案胜诉获赔15万
在经过一年多的案件调查之后,唐季礼名誉侵权案于4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
法院判决《唐季礼抛弃前女友使其跳楼致残》的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报道的始作俑者单位杭州某媒体依法赔偿唐季礼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55686元。其他主要转载媒体均需公开致歉。
据悉,著名导演唐季礼亲临宣判现场,虽然15万多元的赔偿与他诉讼请求的700多万元赔偿相去甚远,但唐季礼表示在他看来最重要的是维护个人的荣誉。
·事件回放·
○2月3日《青年时报》登出署名“记者芮红”的文章,文中指唐季礼前女友名叫陈美芬,是马来西亚著名的记者。陈美芬自爆唐季礼从1990年开始和她一起过了6年的同居生活,后来怀有身孕的陈美芬因看到唐季礼和某女星躺在家中床上而气急之下跳楼,当时因为有电线拦阻所幸没有身亡,不过腹中的孩子没了,陈美芬也因此落下残疾。
为了证明消息的可靠性,自称受陈美芬委托的爆料人孙先生还在文章中透露了唐季礼的两个细节:其一,唐季礼无论在多热的天气都不会赤膊,因为他在印尼拍片时,由于中毒感染上了皮炎,所以他的皮肤奇差;其二,唐季礼做龙虎武师的时候,曾经伤了身体。
同日,成都某媒体以《唐季礼前女友:我为他跳楼致残》为题也刊发了。
同日,唐季礼接受《沈阳今报》采访时表示这篇报道绝对是在编造新闻,他将对文章的作者及刊载媒体提起诉讼。
2月5日,报道中的另一当事人陈美芬在马来西亚颇具影响的华文报纸《星洲日报》上接受记者采访,全面否定了她曾被唐季礼抛弃的消息。
在名为《斥为唐季礼怀孕跳楼报道不实,陈美芬哽咽控诉:对我不公平!》的报道中,陈美芬激动否认网站上关于她曾为唐季礼怀孕跳楼,导致如今身体残疾的报道,她表示自己目前有家庭,身体也安好。“这些不负责任的报道对我不公平,也对我的情绪及生活造成影响,我今天根本不敢去上班。”陈美芬同时指出,“我根本不认识报料的孙先生,同居6年后被抛弃并跳楼的新闻,绝对是不可能的事,这新闻对我不公平,也影响到唐先生(唐季礼)。”
随后,唐季礼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其委托律师当场宣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侵犯名誉权的案子,他们将把包括“始作俑者”《青年时报》在内的9家媒体推上法庭。
据唐季礼的委托律师陈申介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事件正式立案。陈律师称,诉讼请求除了公开赔礼道歉外,还包括赔偿精神损失费,具体数额他们目前还在计算,但不会低于10万元。
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亮相短短几分钟的唐季礼言行很谨慎,面对记者的诸多提问他始终沉默,只在匆匆离席之前惜字如金地说了三句话:“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责,作为媒体应该对自己新闻的真实性负责。我相信中国的法律一定会给我一个公道。”对于唐季礼的行动,《青年时报》文体部陈主任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暂时不回应此事。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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