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的关系,曾和陈逸飞见过几面。每次见面,他总是兴致勃勃地跟我阐述他的“大视觉”概念,耐心得如同布道。
可怜我愚钝,终不能领会“大视觉”的精髓。今天写文章前,突然想再了解一下陈逸飞近年费尽心思的“大视觉”,才猛地惊醒:倘要谈论这个话题,最好的求教对象只有陈逸飞本人,但是却再没机会听到他不紧不慢的“布道”,那一刻,真有点物是人非的悲凉。并由此进一步想到:陈逸飞苦心孤诣地打造“逸飞”品牌,其精髓恰恰是建立在“大视觉”这一概念上。就好比一些传世的老品牌,往往依靠着明了简单的“独家配料”,因而可以薪火不绝,但是陈先生斯人已去,关于他的争议已经有了,留下的却是一个深奥的“大视觉”理论,却不知世上有几多知音?
陈逸飞一生涉猎很广,我们将他概括成“美术”、“出版”、“模特”、“电影”、“服装”和“景观艺术”
六大方面。在我看来,以上六个方面都可归纳入陈逸飞所谓的“大视觉”系统:也就是说但凡能带来视觉上的审美快乐的,都是陈逸飞试图涉及的(这很合多媒体时代的胃口)。而“逸飞”,在我的理解中,也不单纯是一种服装品牌,陈逸飞的野心包含着将其“大视觉”涉及的任何一个项目都深刻地烙上“逸飞”的痕迹。
从一般商业角度理解,我们不明白为什么陈逸飞生前这两年如此积极投入到《理发师》中,一些人甚至认为他后来是纯粹和姜文赌气。其实,倘若参考“大视觉”和“逸飞”品牌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理解到:维系着这六大分支品牌运转的,除了资金链外,更重要的是一条无形资产的纽带,也就是如何投入到“陈逸飞”这个个人名牌的信誉积累中———无论是电影,还是出版,任何一个分支中取得的成就,都可能增加“陈逸飞”这个总品牌的分量,从而对其它分支品牌产生积极效应。从这个角度上说,拍电影对于陈逸飞来说,其性质也绝非玩票。
这是一个到目前为止,我都觉得在国内比较先进的概念。确切地说,这更类似于一种在成熟国家里的品牌运作。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不少难题。打个比方:品牌运作的关键,往往建立在成熟的产品生产体系基础上。品牌一旦运作起来,有时候即使缺省那最初的“一人”也没有关系。而谈到“逸飞”,我们对于它的未来就没有那么信心十足。
斯人刚刚离去,或许有人说,我们现在就谈论“逸飞制造”的未来是否有点无情。
不过,个人认为,对于一个逝者的尊重,最大的尊重莫过于理解他生前所从事的事业。对于旁观者来说,即使对他一无所知,但是倘能够充分认知陈逸飞先生的所为,他的经验和教训,而不是匆忙地为他做“商业”和“艺术”的盖棺之争,或许更有所裨益。
陈逸飞离开了。我们希望,他留下的是一笔在未来会增值的“财富”,而不是一个需要留待破解的有关“逸飞制造”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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