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房子”乐队的主唱田原不满老东家合同条款,她单方面解除合同想跳到影视圈发展,却被老东家告上法院索赔150万元。 惊悚电影《秘密》日前结束了前期拍摄。该片发行公司保利博纳公司透露该片女主演田原目前官司缠身。田原签约的经纪公司不但向田原索赔150万元,还把保利博纳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本月中旬,北京海淀法院将审理此案。 刚满20岁的田原目前是北京语言大学英语系二年级的学生,2001年6月,年仅16岁的田原以歌手与作家的双重身份和摩登天空签约。田原称,由于自己当时年纪小,合同是母亲代她签的,而且一签就是10年。 博纳公司负责人于冬说,在拍摄《秘密》前,田原对与摩登天空之间的合同条款不太满意,经公证处公证,单方面解除了两者的委托关系,但摩登天空一直不同意解除关系。在拍摄《秘密》期间,摩登天空致电博纳,称田原仍然是他们的艺人,要求终止影片的拍摄,同时要求田原在签约期内不要在娱乐圈中出现,否则就要交纳150万元的“违约金”。据了解,田原去年拍摄电影处女作《蝴蝶》,并凭借此片获得第24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演员奖。 保利博纳强调,合同纠纷与赔偿是田原与该经纪公司之间的事,不过他们又替田原打抱不平:“那个公司凭什么跟一个小女孩要150万?这笔钱是怎么算出来的?”记者下午不断拨打摩登天空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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