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郭敬明参加《文化访谈录》节目的报道,知道他被问到抄袭时有些激动,离席去了厕所,台下郭的FANS(作家也可以有FANS啊)之一为偶像鸣不平:“郭敬明抄得这么好,又这样畅销,说明他有才华。”当主持人问有多少观众认同时,现场大部分学生观众举起了手。 我还没看节目,不知郭有没有向拥趸频频挥手致意,说些“你们的爱是我坚持到现在的最大动力”之类感人至深的话。我当时陷入了回忆之中。 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另一家报社工作时,我写过一篇《满眼都是毕加索》,对童安格有不敬之词。这一下捅了马蜂窝,童的歌迷网站发起了浩大的运动,把报社电话快打烂了,要求必须把潘采夫交出来,还要冲到报社示威,这还不算,英勇的 FANS们把我的QQ号找到了,甚至把我老婆孩子的照片也找到,还有人让我小心狗命。害得报纸下一期头条登出我致童的歌迷的一封信,承认自己是封建卫道士。后来我问一歌迷,“童出墙离婚你们都不管吗?”人家回复:“我们理解他,就不许你们骂他。” 不管是歌迷,还是作家的FANS,都给了我很感人的印象,他们的爱非常纯洁,就像足球场里常挂的那句话,“胜也爱你,败也爱你。”好也爱你,坏也爱你。我如果爱你,就爱你的一切,爱你的出墙,你的劈腿,你的抄袭,你的娈童,甚至你前面的每一根胸毛。在这里面,最可怕的是是非观没了,偶像不需要道德上及格,只一张英俊面孔,一双忧郁的眼神,就永远是FANS心中的英雄,是他们身体与精神的领路人。我有点害怕。 把自己的身心完全交给别人保管是不对头的,但FANS们更悲哀的地方,在于他们为之哭笑歌狂为之流血牺牲的对象,并不是一个真的英雄,而只是和平时期大众流行文化里娱乐机器制造出来的一个比较美丽的娱乐产品。机器一开动,偶像就诞生, FANS就疯狂。FANS真情眼泪的背后,是一场场商业的狂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