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京华时报记者就医疗广告问题分别对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卫生部原副部长朱庆生进行了专访。刘凡副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将严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形象做证明广告。
卫生部原副部长朱庆生也透露,卫生部已经向国务院提出修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甚至逐步取消医疗广告。但具体内容不方便透露。
卫生部副部长佘靖表示,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对医疗广告的监管不力,各界民众饱受虚假医疗广告的伤害。去年也发生了不少虚假医疗广告导致患者受骗的事例。由于医疗产品和服务不同于其他产品和服务,消费者通常难以辨别它的真伪,而一旦受骗,轻则贻误病情,重则会有生命危险。所以,取消医疗广告的做法利大于弊。
佘靖介绍说,今后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评价与监督,并向公众公开这些评价信息,也就是说要权威渠道发布权威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去“引导”患者对症求医。同时,要加大基层特别是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通过宣传与教育,让居民建立这样一种观念——有病了先到社区医院去治疗,然后由社区医生针对病情,推荐到不同的大医院就诊。
据悉,国家药监局今年计划将通过审批的保健品广告上网公示,公众可以直接登录药监局网站,查询保健品广告词和宣传内容,以辨别广告有没有做虚假宣传,保健品的功效是否被夸大。
此外,药监局还聘请有专业机构,24小时监测全国各地的电视、广播和报刊杂志上的药品、保健品、药械广告信息。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会采取通报批评或通知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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