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亲子案再起波澜,昨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受理王纳文的上诉申请,这场由司法诉讼进而升级为道德诉讼的官司,并没有因为一审判决的结束而落幕,而是因王纳文不服判决,被拖进了2005年。
2004年12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安贞法庭一审判决被告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支付原告王圣元1000元,至王圣元18周岁止。驳回王圣元其它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50元由高峰支付。2004年12月30日下午6时,王纳文的代理律师赵进荣和王春晖一起将上诉状递交到北京朝阳区法院,表示王纳文不服一审判决,正式上诉。
王纳文的索赔数目没有变化,还是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索赔数额由原来的69万多元降为45万多元,主要是将原来提出的46.8万元住房费降低为23.4万元。郭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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