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台湾艺人范晓萱因不满《壹周刊》报道她与姊妹淘小S(徐熙娣)等人在台北市北投区别墅开摇头嗑药派对,而向《壹周刊》索赔500万元台币,台北地方法院前日判决《壹周刊》等应赔偿范晓萱250万元台币,但不需登报道歉。《壹周刊》总编辑裴伟则通过法务人员表示将上诉。
法官认为,社会形象是艺人的第二生命,树立不易,但《壹周刊》报道指称范晓萱嗑药及曾为合声团体蟑螂IPIS的三哥堕胎等,严重影响范晓萱的名誉,故判令《壹周刊》进行赔偿。但法官认为人民有积极表示意见的自由,也有消极不表示意见的自由,范晓萱要求《壹周刊》登报道歉,已侵犯人民消极不表示意见的自由,因此判《壹周刊》不需登报道歉。
台湾第十一期《壹周刊》以《露天摇头性爱派对》为题,报道范晓萱等人与男友、小S、阿雅及陈纯甄等人大开摇头派对,范晓萱等因而怒告《壹周刊》,其中小S、阿雅及陈纯甄已分别获得判赔,如今再加上范晓萱,总计《壹周刊》因报道范晓萱等摇头嗑药已被判赔1010万元台币。(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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