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名人挑错者,大概是上不敢惹显赫官宦,下不屑惹平头百姓,于是找几个名人来揉搓,揉搓得人家难受,自己心里获得些快慰,没准还能捞点外快。 金庸80多岁的人了,老来不招谁惹谁,前不久却吃上了官司,有“中华第一字痴”之称的常州市民李延良,状告金庸著作中有1000余处错别字,要求“金大侠”支付1万元的校对费。乍一看这则新闻觉得有点可笑,金庸与常州市民,很难扯上关系,但金大侠在明处,人家在暗处,冷不丁射上一箭,中箭是肯定的,大侠这会儿肯定在捂着伤口反思:我到底招谁惹谁了? 一套著作突然冒出1000多处错误是够耸人听闻的,这事别说搁大作家身上,就是在咱这小写稿人看来,也是颜面扫地。然而综观“字痴”的状子,似乎对他的勘误只字没提,满纸是自己艰辛的劳动(这是要劳务费)和两个人的“江湖恩怨”(这是要自我炒作),让咱这些文字工作者有些着急:到底错在何处,让我们好惩前毖后,改进工作。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兴起了为名人挑错的风气,谁最出名谁最有学问,矛头就对准谁。拿着放大镜、显微镜,实在不行戴上有色镜挑错,似乎不把文学大家甚而泰斗打翻在地然后踏上一只脚,不善罢甘休。对此本人实在不敢苟同。就拿出书“逗秋雨”的金某人来说吧,他楞把余秋雨散文中“焚烧圆明园的烈焰即将腾起,远远地照见沙漠深处的这个洞窟……”这种散文诗般的联想抒情,说成是对历史的误导,诸如此类,不得不让人怀疑挑错者的动机。 据说“字痴”从小酷爱中华文字,把中华文字干干净净流传后世当作己任,告“金大侠”之前,还曾把《咬文嚼字》和北大著名教授季羡林送上被告席。不过,均以李延良败诉而结束。“字痴”百折不挠的精神虽然可敬,但老拿名人开刀便有炒作嫌疑。不是说名人、大师不会犯错,而是说如何去纠正错误,以什么方式指出错误,如果仅是拿着状纸对着媒体高呼两声或者出本书窝囊窝囊人家,让人笑话的不是大师们,而是那些挑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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