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获奖的影片《恰同学少年》,在北京市场上销售的DVD被包装成了“禁封三年”的“情欲电影”。导演一怒之下将发行、销售该片的北京春秋院线等三家公司告上法庭。昨天,西城法院进行宣判,三家公司立即停止发售该影碟、登报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三万元。郭晓明